根据省大气办《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苏大气办〔2019〕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组织各地开展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申报工作。全市共40家企业申报豁免,经市县(区)生态环境、工信、发改等部门初审、复核及公示等程序,现对21家符合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要求企业予以公布。
宿迁市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企业名单
(2020年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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