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2月12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进行了明确。
01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控制源头,精准分类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指导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做好涉疫医疗废物与其他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工作,重点区分涉疫与不涉疫、定点医疗机构与非定点医疗机构、传染性与非传染性医疗废物,重点突出涉疫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实现精准分类、快速识别、正确指导,为涉疫医疗废物及时处置提供足够的时间、空间和资源。
02医疗废物应急处置
充分释放现有处置能力,多举措协同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缺口大、处置设施超负荷运行等情况的督促指导,要在市(州)人民政府的统筹下,制定应急预案,在充分释放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的同时,采取“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跨市(州)协调处置、启用备选处置设施应急处置”等措施,做好极端情况下涉疫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准备,确保其“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及时高效、有序规范”。
03医疗废物运输保障
及时协调,抽调符合资质车辆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指导,增强运输保障能力,及时协调从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抽调符合资质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帮助解决运力不足的问题。确因运输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涉疫医疗废物无法及时转运的,要在市(州)人民政府的统筹下,因地制宜,科学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涉疫医疗废物及时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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