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定点医疗机构水质自动监测方案
方案背景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针对接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诊疗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等有关要求,对污水和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强化杀菌消毒,确保水粪大肠菌群数等各项指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保证水质达标排放。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