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21时,湖北省召开的专场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专家组成员蒋荣猛表示,病毒主要通过飞沫和接触传播,目前还没有发现粪口传播的病例。
尽管如此,人们仍然不免担忧,特别是在已经发生疫情的地区,医疗污水是怎么处理的?
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什么叫医疗污水。医院/医疗机构污水是指医院/医疗机构门诊、病房、手术室、各类检验室、病理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等处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当医院/医疗机构其他污水与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时一律视为医院/医疗机构污水(本文内统称“医疗污水”)。
与一般生活污水相比,医疗污水排放情况更为复杂。医疗污水来源及成分复杂,含有病原性微生物,以及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等,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不经有效处理会成为一条疫病扩散的重要途径和严重污染环境。
听起来有点可怕,但实际上不必担心。
首先,我国对医疗污水的处理、排放有非常严格的管理规定。
根据《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医院污水处理需要采取全过程控制,医院内生活污水与病区污水应分别收集,且要遵守“就地处理原则”,即为防止医院污水输送过程中的污染与危害,在医院必须就地处理污水。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也对医院产生的污水、废气和污泥进行了全面控制,在强调对含病原体污水的消毒效果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安全。医疗污水处理主要包括污水的预处理、物化或生化处理和消毒三部分。医疗污水或达标排放,或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其中直接排放的医疗污水或是传染病医院排放的污水都必须经过更加严格的二级处理过程。
其次,常规的医疗污水处理过程要进行严格的杀菌消毒。天津蓝科净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刚从专业的角度给记者讲述了一般的医疗污水处理过程。他说,通常医院污水都需集中收集,并经过医院内部的医疗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并消毒后,流入城市污水管网,再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才能作为终水排放。其中,医疗污水处理过程包括格栅处理(剥离颗粒较大的杂物,如石子、塑料袋等),再进行生化处理(有氧部分)和厌氧处理(无氧部分,有氧和无氧两个过程可以实现有效杀菌),随后经过24小时的沉淀处理,以及加药消毒(现阶段一般使用活性氧消毒粉),监测COD、BOD等相关指标达标后,再排入市政管网。此外,医疗污水在集中处理前,都是通过专门的管道收集,这个过程一般是封闭进行的。
那么此次疫情出现后,常规的医疗污水处理手段是否还够用呢?对此,刘刚指出,由于包括此次新冠病毒在内的病毒必须依靠宿主才能生存,在离开人体以后,其在污水废水中的主要宿主就可能是大肠杆菌等各类细菌,生化等过程能有效杀菌,没有了细菌作为宿主,病毒也就随之被消灭了。此外,为了加一层保障,目前的做法是,针对医院的发热门诊,在进入常规的医疗污水处理之前,再增加一步简单的生化处理和二氧化氯消毒处理,能起到很好的保险效果。
最后,要消除医院污水排放的健康隐患,就有监督各级医疗机构按要求分类收集、处理好污水的必要。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生态环境部前天(2月1日)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医疗污水消毒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污水排放。对隔离区要指导其对外排粪便和污水进行必要的杀菌消毒。《通知》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要求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的消毒工作,结合实际采取投加消毒剂或臭氧、紫外线消毒等措施,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数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对剩余污泥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防止病毒扩散。
此外,自疫情发生以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全力出击,加大医疗污水处理和医疗废物处置的检查监管力度。如在作为疫情重灾区的湖北省,多个城市都在行动。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全市各区环境监测站全面出动检查,确保全市26家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黄冈市生态环境系统组织工作专班成员分赴乡镇卫生院,对各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设施及医疗废物储存间进行每日一检……
有了上述层层把关和严格监管,我们可以对医疗污水的处理放心了。
打赢这场疫情防治阻击战,我们都在行动,我们一定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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