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环保公布,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9]第1-03228号),相关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至今仍未消除,若2019年度报告再次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五)“最近两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
若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公司净资产存在为负的可能性。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发布《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05),根据初步测算结果,公司2019年末净资产为负;如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后年末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三)“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最终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若公司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仍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或经审计后年末净资产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3.1.6 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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