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来势汹汹,全国上下目光聚焦。一场看不见硝烟的征战正在进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积极响应,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如何维护好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江西省生态环境战线这样做!
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主动作为,认真履责。
从2月份开始,每月对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进行加密监测,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可根据疫情防控需求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的监测工作,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监测采样工作由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辖区内各县级监测站进行,每月10日前完成采样、送样工作。
样品分析工作由各驻市监测中心负责,监测项目参照《通知》要求执行,不具备的监测项目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
监测工作结束后,各驻市监测中心及时将监测信息报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汇总审核后,报省厅监测处。
监测信息经省厅监测处审定后,按程序报厅领导签发后向社会公开。
原标题:争分夺秒!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全力部署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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