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丰环保公告,董事会宣布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前称东莞科维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近日已获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局通知授予有关位于辽宁省营口市的营口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营口垃圾焚烧发电厂”)公私合作(“PPP”)的特许经营权,并已就此方面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
根据协议条款,营口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每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将达2250吨。营口垃圾焚烧发电厂将分两个阶段兴建,其中第一阶段的处理能力为1500吨,第二阶段的处理能力为750吨。营口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包括建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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