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临西县检察院对闫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污染环境一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近日该案宣判。6名被告人分别被县法院判处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拘役六个月、罚金二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刑罚,同时,6名被告人共同连带赔偿污染物处置费30余万元(已赔付完毕),并在省级书面媒体公开道歉。
2019年4月8日清晨,河北临西县北孟庄村支部委员在值班巡逻中发现,地处该村村东的京杭大运河内,有41个工业废料桶,其中2个在河流里飘着。打开一看,桶里装着的是黑色粘稠状液体,气味刺鼻。他急忙向乡政府报告了情况。与此同时,乡政府还相继接到运河沿岸汪江村、枣园村的情况报告。接到报告后,该乡主要领导立即与县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经收集初查,沿河3个村共计在河内发现桶装废弃物190桶,系危险废物。当天该乡在环保部门的指导下,立即对发现的危险废物采取归纳收集、安全储存、专人看管等措施。同时,临西县公安部门进行立案侦查。
经调查,该污染物源于河北艾森德化工有限公司。2019年3月底,齐某(另案处理)将来源于该公司的30吨190桶“黑油”,以1.95万元的所谓补贴交给无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闫某。闫某接手后,经文某介绍,以1.55万元价格又转交给王某进行处理。2019年4月3日,王某以4700元价再次转手,交到本县农民王大、王二手中。其二人接手后,认为此废品还能卖些钱用,先后将其运送到毗邻的山东临清市和河北威县等废品收购站出售,被拒收后,觉得情况不妙,便由王二告知王某并退还了部分钱款。2019年4月5日、6日夜晚,在王某的安排下,方某、王大、王二等人利用六轮高栏货车及农用三马车,将190桶工业黑油运至京杭大运河临西段东枣园乡境内,分别倾倒在汪江、北孟庄、东枣园3个村的河内。经鉴定,该批工业黑油为含铬、锌等重金属固体危险废物。
闫某、王某、王大、王二、方某、文某6名犯罪嫌疑人均无处理危险废物的资质,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非法处置、倾倒有毒有害化工废物,严重污染环境,该院认为其行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遂提起公益诉讼。
原标题:将30吨危废物倒进运河 6人获刑并连带赔偿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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