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加快水环境治理,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出台《关于做好小废水企业环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促进全区工业企业依法妥善做好小废水企业的环保规范化管理工作。
十项涉废违法行为将被依法查处
小废水企业产生的典型污染物主要包括十方面:一是有毒有害边角废料;二是各种清洗、研磨、过滤废水;三是循环回用废水产生的废液废渣;四是废水压滤和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液废渣;五是润滑冷却环节产生的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六是包装所用的废油桶、化学品包装物;七是印刷(洗板废水)、喷漆废水、废油墨、废油漆;八是废铅蓄电池、废荧光灯管;九是过滤废水、废气产生的滤芯、滤棉、活性炭;十是注塑、压铸、喷漆、丝印、印刷、切割、焊接等环节产生的废气(VOC)。
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做好污染防治措施,既是工业企业的法律主体责任,也是所有企业应当秉承的社会道德担当。在国家和省、市掀起一轮又一轮环保风暴、利剑行动的高压态势下,企业环保违法行为必将难逃法律惩处。所有产生危险废物(含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都必须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认真自查整改,落实责任、主动备案、签订协议、提交联单、编制档案。环保执法、巡查人员会逐家上门检查登记,各工业园区环保主任将配合环保部门对园内企业巡查管理。对于涉嫌违法的危废问题,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企业必须主动落实的十项污染防治措施
企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法),确保危险废物(小废水)从进入厂区到离开厂区,以至最终合法处置的全过程合乎规范,必须做好如下十方面措施:
(一)项目必须审批
从事工业加工生产活动且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应当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按程序报环保部门审批或备案(依法可豁免的除外),持有合法有效的环保批文。并做好环境安全应急预案,上传至广东省环境风险源与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平台备案。
(二)信息必须公开
小废水企业必须在厂区设置固定的生态环境宣传栏、环保信息公开栏;并在厂区制作责任体系公开栏,公开环保责任人姓名、职务、照片、联系方式;制作环境风险识别卡,标明本企业的废水、废气、危废产生情况及环境管理主要风险点、管控内容;公开小废水拉运单位、拉运数量等。
(三)废气必须治理
涉及喷漆、丝印、印刷的行业必须使用水性、醇性等低挥发性涂料。压铸、注塑、焊接、切割、喷漆、印刷、丝印、锅炉等产生废气的工艺必须全封闭生产,做好废气完全收集措施,并经达标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治理设施必须自行组织验收。喷漆废气每年需定期开展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四)贮存必须规范
必须设有固定且符合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不得露天或者敞开堆放。不同危废必须分类收集、分类存放。禁止混合收集、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废水、废液须建设固定收集设施,经固定管道输送至回用工艺或者固定收集桶内贮存,并做好防渗、围挡措施。
(五)监控必须联网
收集池(桶)须安装液位计,监控设备需符合国家质量计量检测,废水产生单元、收集设施等部位建议安装视频监控,并确保联网。对在线监控异常的,要动态跟踪及时抢修,确保联网不中断。
(六)委托必须有证
所有危险废物,除企业内部回用外,必须全部委托给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并签订协议报主管部门备案;属于一般固废的小废水对拉运单位不要求具有危废资质。必须主动联系有资质的拉运单位,提前签订下一年度的委托拉运协议;协议内容应当包括实际产生的各类危废。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七)固废必须申报
应当制定固体废物管理计划,并于每年3月1日前网上备案。每次转移(拉运)危险废物,必须要求拉运单位提供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五年以上)。所有产废企业应于每年3月1日前完成上一年度危险废物的网上申报登记工作。转移联单务必存档备查,转移量应与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匹配。
(八)防护必须到位
产生废水的车间须做防渗和围挡、托盘。废水、废渣贮存场所,应当做好防雨、防火、防渗、防扬散、防流失等措施,存放液态或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必须设置围堰,不得过量储存;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九)标识必须清晰
车间和危废贮存现场做到管理制度上墙,同时应标注公司环保责任人(环保主任)、拉运单位与联系电话等信息。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十)台账必须完整
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3套台账,如实规范记录危险废物相关信息并定期汇总。贮存台账:记录废物名称、种类、数量、来源、出入库时间、去向、交接人签字等。处置台账:记录废物种类、时间、数量、操作人员等。利用台账:记录废物种类、时间、数量、操作人员等。企业每月15号前须登录省固废平台申报上月危废产生台账,否则系统将自动限制联单功能。
宝安区小废水企业环境监管十必查
1
环评手续必查
项目环评须审批
设施完善手续齐
2
管道连接必查
车间直连收集桶
固定硬管无旁通
3
水表水泵必查
进水出水装水表
一楼收集装水泵
4
监控联网必查
安装认证液位计
监控联网不掉线
5
拉运合同必查
各类危废和固废
皆须拉运签合同
6
固废申报必查
注册申报和备案
及时录入省平台
7
转移联单必查
危废处置有资质
转移拉运有联单
8
防腐防渗必查
贮存位置须固定
防雨防漏防事故
9
标签台账必查
危废贮存须分类
标识标签台账齐
10
偷排漏排必查
危废收集拉运全
偷排漏排可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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