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绝大多数城市餐厨垃圾处置产能缺口巨大
截至2018年底,在开始推行垃圾分类的46个大中城市中,除重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少数一二线城市的餐厨垃圾处置产能(包括投运、在建、筹建)超过2000吨/日外,仍有多达26座城市仅拥有1座餐厨垃圾处理厂(产能最高为500吨/日),更有德阳、广元、宜春、以及日喀则等四个城市的餐厨处置产能规划仍为0。
图表1:2018年我国主要城市厨余垃圾需求情况(吨/日)
资料来源:城乡建设统计年鉴,韦伯咨询整理
二、厨余处置很大程度依赖政府财政及推动
垃圾分类推行前,在厨余处置项目尚未有相对市场化的商业模式(收费制度内部化和固废产业链价格传导机制市场化),厨余项目的收入来源基本来自政府支付的垃圾处理费,而这也直接制约了企业投资的投资意愿,因此绝大部分的厨余处置项目的投资和建设仍将依赖于地方政府财政。
另一方面,当前垃圾分类的推动和实际效果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政府的推动和执行能力。垃圾桶的采购和摆放等前期工作较容易完成,但在引导居民将垃圾分类投放的环节,将面临不少的问题。从当前试点情况来看,厨余垃圾单独分类还没有实现,到最终能提炼并处理的量就更加少得可怜。
三、较长的项目建设周期制约了产能的快速落地
在政府全面支持(规划充足的处置产能,提供需要的项目投资)的前提下,产能的释放仍将受到时间的制约——即项目的客观建设周期。一个规模化的厨余处置项目从规划到落地,通常要经过规划—立项—选址—招标—投资建设—运营等一系列流程,其中涉及发改、规划、住建、环保、消防等多个部门的审批,以及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等多方的参与配合,需要的时间一般在2~3年。
在我国大部分城市对于厨余产能规划仍不完善的情况下,虽然可通过就地就近分散处置(如上海)的方式迅速提升处置产能,但长期仍将依靠集中处置的方式实现需求的覆盖。所以,如果厨余处置产能落地不利,那么分离出来的厨余垃圾终究还是会返回垃圾焚烧路线,或者短期厨余处置产能缺口存在时,厨余垃圾也不可避免的“回炉”,那么垃圾分类对垃圾焚烧细分的影响便无从谈起。
图表2:2008-2017年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量及增速(万吨,%)
资料来源:城乡建设统计年鉴,韦伯咨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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