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年来,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全国的空气质量持续稳中向好,有了明显改善。
重点地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以最近刚发布的数据为例,11月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3%,同比上升18.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9%。北京市11月优良天数比例为83.3%,同比上升26.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8%。
这些成绩的取得,进一步坚定了生态环境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重点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绝对不是风景这边独好。一方面重点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重点地区带来更多的蓝天白云,也为其他地区的大气环境治理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促进了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整体推进。
另一方面,其他地区也没有止步不前,也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大气环境质量也取得了明显改善。11月份,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5.4%,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9%。从更长的时间尺度看,2019年1-11月,261个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同期下降22.4%,超过“十三五”约束性指标进度要求。其中,华中地区、西南地区分别下降22%、13%;云南、贵州、广东、浙江、黑龙江、内蒙古等十几个省份PM2.5平均浓度由不达标转为达标。
同时,我们也看到,今年以来,受工作压力传导不够、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得力等因素影响,部分地区空气质量出现波动。如地处“2+26”城市和长三角交汇带的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华中地区的湖南等PM2.5浓度出现不同程度的上升。针对上述情况,我部及时组织召开空气质量预警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座谈会、按季度开展空气质量预警、对污染反弹严重的地区采取约谈等措施,目前,部分地区出现的污染反弹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指导各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确保蓝天保卫战各项目标圆满完成。一是实施“预警、约谈、问责”的工作机制,对空气质量明显恶化、约束性指标完成进度严重滞后的地区开展专项督察。二是加强对非重点区域城市指导帮扶。对跨地区污染问题,加强区域联防联控。三是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指导各地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有效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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