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邵阳市新邵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项目名称:邵阳市新邵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选址:新邵县新田铺镇塘口村(塘口工业园)。场址地处塘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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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市新邵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内容

2019-12-10 10:00 来源: 新邵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邵阳市新邵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邵阳市新邵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项目选址:新邵县新田铺镇塘口村(塘口工业园)。场址地处塘口村北侧,位于新邵县县城西北,距县城中心直线距离约 6.7km,运输距离约为 8km,其北侧约310m为资水河,南侧约900m为新邵大道。

处理规模:邵阳市新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近期一阶段日处理垃圾能力为1000t/d,年处理能力为36.5万t。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新建2台500t/d的机械炉排炉与2台42.4t/h的中温次高压(6.4MPa、450℃)余热锅炉,1台25MW的汽轮发电机,年发电量约12775万kW·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500t/d垃圾焚烧炉及配套余热锅炉;垃圾运输卸料大厅及垃圾储坑;垃圾焚烧炉上料系统;除渣、除灰系统;烟气净化系统;补给水系统;汽轮发电机组及供汽、冷凝系统;中央控制和监测系统;理化分析室、化水处理室;值班室、会议室;空压机房;机修、库房等。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噪声、振动、扬尘、废水等。

2、运营期: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卸料大厅、渗滤液处理站和垃圾坑等散发的恶臭;垃圾渗滤液、地面冲洗水等废水;垃圾焚烧产生的灰渣等固废。

三、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采取减噪、分时段作业、降尘、垃圾及时清运等措施,将施工影响降至最低。

2、营运期:

废气: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活性炭吸附+干法喷射+布袋除尘”的烟气净化处理工艺,净化后的烟气实现达标排放,通过80m烟囱排放。预测表明,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设计对卸料大厅及垃圾储坑进行隔离,利用焚烧炉一次风机抽取垃圾卸料大厅、渗滤液处理站、垃圾坑内的臭气进入焚烧炉燃烧使所有臭气彻底分解。卸料大厅、渗滤液处理站、垃圾坑区域处于负压状态,臭气不会向外逸散影响周围环境。

废水:本项目排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垃圾渗滤液、地面冲洗废水等废水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经“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二级硝化反硝化+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RO反渗透膜”处理,出水回用于厂区,不外排。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物主要有炉渣、飞灰、废机油、废布袋、废膜、废油漆桶、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除臭装置废活性炭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灰渣等固废分别采取统一收集处理。产生的炉渣属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处理。飞灰经过厂内螯合稳定化处理符合《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在厂内暂存并经进一步稳定后,经检测各项指标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标准后送填埋场进行填埋。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危废:废机油、废布袋、废膜、废油漆桶委托具有处置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除臭装置废活性炭进入本项目焚烧炉焚烧。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安装排气消音器,总图合理布局,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本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环评报告公示版;

2、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相关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参与意见表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周金明 联系电话:15973988978

环评单位: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蕴辉 联系电话:13017280731

联系邮箱:hpgzcyyj@163.com

九、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2019年12月23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新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2月10日


原标题:邵阳市新邵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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