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公布,因经营业务及资金周转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投资集团”或“出借人”)借款,合计人民币3亿元,年利率5%,借款期限自提供资金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含),公司子公司将于借款期限届满后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借人偿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原标题:兴源环境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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