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被行政处罚。
据新浪微博@海宁发布消息,12月3日17时19分许,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荡湾工业园区内海宁市龙洲印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龙洲印染”)污水罐体坍塌引发险情。
截至12月4日凌晨3时许,已知失联人员全部找到,现场还在清理中。截至12月4日9时17分,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另有4名重伤员在医院救治。目前,涉事企业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公开资料显示,海宁龙洲印染的前身为许村印染总厂,创办于1983年,原本是一家镇办集体企业。1997年6月,其转制为民营企业,注册资本1468万元,俞炳良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浙江新闻网2018年12月报道称,龙洲印染从最初的190多人、固定资产4176万元、年产值2500万元,发展到员工595人、固定资产2.8亿、年销售3亿元的大型纺织印染民营企业。2016年2月,龙洲印染被许村镇人民政府评为“2015年度龙头企业”。
据央广网消息,事发工业园内的一名企业主王先生回忆,事发时如同爆炸,自己厂区跟隔壁厂区的墙如同“多米诺骨牌”一样被冲倒。“四点多五点钟的时候,我老婆在门口做事,我就到里面去了。我开始以为是爆炸,后来水冲过来了。我们那几栋楼都是做布的。水一打过来,把墙全部打穿了,把他那边的布也打过来了,在我这边的墙又打到别人那边去了。”
大成律师(哈尔滨)事务所朱宝律师告诉时间财经,该起事故责任问题,主要依据当地应急指挥部门的责任认定报告进行判断。如当地应急指挥部门将涉事企业相关责任人员移送到司法部门,其将面临刑事风险。此外,涉事企业也会面临行政处罚。
时间财经查阅天眼查发现,龙洲印染曾因未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数量和流向等问题6次受到行政处罚。
其中,2014年3月,龙洲印染因“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不正常使用”被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处罚9167元;2015年6月,因“货物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被海宁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处罚;2016年9月,因税务问题被海宁市地方税务局处罚;2017年10月因超标排放被海宁市环境保护局处罚。
此外,龙洲印染在2018年7月因超标排放废水被海宁市环境保护局处罚;2018年8月因未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数量和流向被海宁市公安局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月初,龙洲印染还组织了安全生产消防演练。时间财经多次致电龙洲印染方面,电话一直显示在通话中,截至发稿仍无法接通。
涉事老板有7家公司
资料显示,俞炳良持有龙洲印染76.63%股份,为实控人。俞国良持股6.44%,为第二大股东。其中,俞炳良旗下有7家公司,实际控制3家公司。
天眼查显示,龙洲印染还投资了一家农商行,即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但是并未披露持股比例。时间财经查询该农商行股东结构,亦未发现龙洲印染的身影。
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6624.288万元,成立于1988年6月。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
俞炳良旗下公司包括:海宁市许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海宁市陈氏印染有限公司、海宁市许村印染总厂综合服务部、海宁市易昌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染优明贸易有限公司、海宁市宏洲纺织摇粒有限公司、海宁市龙洲印染有限责任公司。
俞炳良曾担任海宁市许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注册资本3516.6万元,成立于1997年2月,曾用名海宁市许村资产经营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开发.、咨询服务等。
天眼查显示,海宁市许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曾因执行款317.48万元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时间财经查阅中国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已经查不到该公司的失信被执行信息。此外,俞炳良旗下的海宁市许村印染总厂综合服务部、杭州染优明贸易有限公司已经注销。
涉600万借款纠纷
时间财经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龙洲印染曾卷入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07年9月5日,广发银行余杭支行作为授信人与亿能公司(被授信人)、海宁龙洲印染、宏立公司、鲍金能、吕晓梅、焱丽公司作为担保人共同签订了一份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约定由广发银行余杭支行向亿能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仅限于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可贴现方式和/或打包放款方式;亿能公司为该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时,不指定贴现申请人;贴现最高限额1000万元。额度有效期限自2007年9月5日至2008年9月5日止。
裁判书称,该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五款则约定了当亿能公司有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处分资产等情形时,广发银行余杭支行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授信”,而第二十四条第六款则约定了亿能公司败诉所应承担的损失赔偿包括广发银行余杭支行的律师费等。同日,宏立公司、海宁龙洲印染、焱丽公司与广发银行余杭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鲍金能、吕晓梅则签署了担保书,均承诺为亿能公司的履约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07年9月6日,由宏立公司申请的6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完成。2007年11月,广发银行余杭支行发现亿能公司在多项诉讼、仲裁中成为被告,并被查封、冻结财产,严重违反了本案中主合同约定的义务。
广发银行余杭支行为本案诉讼所产生的律师费用为35360元,自2008年2月5日至2008年4月14日垫付的利息损失21万元。
2008年11月12日,原审法院判决:一、亿能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给广发银行余杭支行垫付商业承兑汇票款600万元。二、亿能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广发银行余杭支行利息损失21万元。三、亿能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广发银行余杭支行律师损失费35360元。四、海宁龙洲印染等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不过,龙洲印染不服进行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维持原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称,龙洲公司相应的上诉理由,缺乏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均不能成立。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实体处理得当。
原标题:浙江海宁污水罐坍塌致9人死亡:涉事企业去年产值3亿 员工近6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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