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化工园区企业的行业特征决定了园区内危险废物具有产生量大及毒害性强等特性,并且现行的危险废物管理多为粗犷式管理,存在很多安全隐患。针对目前化工园区危险废物特点与管理中的瑕疵,提出制定分类分级标准,把园区内危险废物分成严格管控类、常规管理类和豁免管理类,实施精细化管理防范风险,最大程度上防范风险,减少或杜绝爆炸案件的发生。
近些年,各地大力发展化工园区,化工园区逐步成为当地政府的支柱产业,仅江苏省就有59家化工园区。2019 年3 月21 日,江苏响水化工园区天嘉宜化工公司发生爆炸,3 月31 日江苏昆山综保区汉鼎精密金属加工公司发生爆炸。追溯爆炸发生原因,均为危险废物贮存不当引起, 一个是危险废物贮存在仓库,一个是危险废物贮存在集装箱。以上两起爆炸发生的时间仅间隔10 天,死伤惨重,为化工园区危险废物管理敲响了警钟。本文结合两次事故,反思目前危险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防范杜绝该类事故的再发生寻找解决方案。
1 现行危险废物管理存在问题
目前,化工园区危险废物管理模式多为粗犷式管理,难以满足不同危险废物的实际需求,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
1.1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不完善
1)危险废物名录范围过于宽泛,名录中的废物危害性大不同,在具体管理过程中没有得到区别对待。危险废物名录涉及46 大类,479 小类,危险废物种类繁多、涉及行业广,部分危害性很小的废物也被列入其中。《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既包含易燃、易爆或剧毒废弃危险化学品(如HW49 中的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危险化学品,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有关部门依法收缴以及接收的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900-999-49)等),又包含不易燃、易爆,也基本无毒害性的废物(如HW13 中的废覆铜板、印刷线路板、电路板破碎分选回收金属后产生的废树脂粉(900-451-13)等)。后者只有在处置不当时,才存在污染环境的风险,虽然同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其安全、环境风险与前者相比差别很大。若按照目前的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实施,对于具有易燃、易爆或剧毒属性的危险废物而言,存在管理不足的问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污染环境的风险;对于不易燃、易爆,基本无毒害性的危险废物而言,存在管理过度的可能,浪费了有限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宝贵的人力资源。因此,管理不足与管理过度均对危险废物行业发展不利。
2)危险废物安全管理规定不完善。目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以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标准体系:由《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系列与《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 -2007)确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由《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 等一系列污染控制标准管控、防范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总体而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是完善的,但在安全管理方面明显不足。仅在《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1 条规定了易燃易爆危险废物的贮存要求,显然与易燃、易爆类危险废物的危害性不匹配,难以防范该类废物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1.2 产废企业主观上不够重视
目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中更多地强调预防、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往往忽视了危险废物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在环境管理部门日常执法检查以及专项检查中,更多关注是否满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要求,而对于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很少涉及。由于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导致产废企在易燃、易爆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实际管理中,多数企业把具有易燃、易爆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危险性低的危险废物采取同等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和污染环境的风险。因此,亟需制定与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以推进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防范风险。
2 化工园区废物管理对策
化工园区的企业以从事石油、化学、化工等行业为主,行业特点决定了化工园区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以及可能产生具有易燃、易爆等毒害性强的特性。化工园区所涉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等。由于管理制度不完善,化工园区不同行业可能产生的各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其在贮存、运输、处置利用过程中潜在的环境与安全风险各不相同。
以上海化学工业区为例,该园区是以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为主的专业开发区, 主要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主要有11大类。其中,HW38 数量为220kt、HW35 数量约80 kt。不同种类危险废物的安全风险差异大, 比如HW38 有机氰化物废物的毒害性要远大于HW49 的废包装容器。目前,该园区内企业自行处置危险废物量约378 kt,委外处置量约84 kt(不包括废包装容器与跨省转移量)。从管理上看,上海化学工业的开发理念为“五个一体化”:产品项目一体化、公用辅助一体化、物流传输一体化、环境保护一体化、管理服务一体化,唯独没提安全防范理念。针对调研结果,笔者认为化工园区危险废物需进行精细化管理。
2.1 制定分类分级管理规则与安全管理规定
鉴于目前《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规定短期内无法进行大改变, 因此需因地制宜地制定化工园区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根据化工园区产生危险废物情况调查结果,制定《危险废物重大危险源识别》《危险废物风险评价规则》与危险废物在贮存、运输、处置利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重大危险源识别》的制定可参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风险评价规则结合不同暴露场景(呼吸、皮肤接触和摄入)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可参照危险化学品的相关管理规定。
2.2 探讨实现精细化管理路径
对化工园区内的危险废物按照是否属于重大危险源以及风险大小进行分级、分类]。根据风险大小,分别实施不同的管理对策。化工园区内的产废企业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其危险废物进行重大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估,针对不同等级的危险废物提出不同的管理要求(见图1)。
1)识别重大危险源。依据《危险废物重大危险源识别》规则,对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重大危险源识别。在进行重大危险源识别时,应结合危险废物的主要成分的化学特性,特别关注易燃、易爆及毒害性组、含量以及危险废物数量等进行综合识别。根据识别结果,把危险废物分成重大危险源与非重大危险源两类。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废物属于高风险类的危险废物,非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废物进一步分级。经识别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废物为高风险类危险废物,应制定更为严格环境与安全管理制度加以管控,重点监管该类废物易燃易爆的危险特性以及排出的有毒气体, 预防燃烧爆炸等安全事故以及人员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化工区危险废物的管理安全。
2)风险评估。对非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废物进一步风险评估与分级。在非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废物中分出风险很低的可豁免管理类废物,即那些基本不含毒害性成分、只有处置不当时才可能污染环境的危险废物,对其实行豁免管理。目前《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版)以附录的形式给出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清单中列出了16 种/类可豁免管理的危险废物。结合化工园区内危险废物评估结果,属于低风险的危险废物若未出现在《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在《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修订时应提出豁免建议,适时加入并成为管理依据。实行可豁免管理的废物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管理,重点跟踪与规范其处置去向。除严格管控类和豁免管理类危险废物外的其他危险废物为中等风险的危险废物,按照目前常规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综上,在管理上把危险废物按照风险大小分成三大类:严格管控类、常规管理类和豁免管理类。对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实施与其风险相匹配的管理策略与管理手段,从而实现危险废物的精细化管理。
3 结论
通过对化工园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级分类的精细化管理,可有效控制重大危险源类废物的环境与安全风险。同时对低风险类危险废物实施豁免管理可以节省有限的处置能力,降低危险废物的处置成本,减少监督管理人员。可以预见,将对化工园区内的危险废物管理模式从粗犷式转变为精细化管理后,可以极大地防范风险,减少或杜绝爆炸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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