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韩建河山发布公告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132+180烧结机脱硝项目工程总包合同书》(合同编号:NYGDSB19111801),合同金额9289万元。详情如下:
证券代码:603616证券简称:韩建河山公告编号:2019-025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环保工程合同的公告本公司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下属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与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132+180烧结机脱硝项目工程总包合同书》(合同编号:NYGDSB19111801),本次签订的合同金额9289万元(含税),对应营业收入约8220万元,单笔合同收入相当于清青环保2018年全年营业收入的46.08%,相当于清青环保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97.64%,该合同工期150天,预计将于2020年上半年完成并确认收入,该合同如能顺利履行将对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概况
1、合同名称:《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132+180烧结机脱硝项目工程总包合同书》(合同编号:NYGDSB19111801)
2、工程内容及施工:132平方米+180平方米烧结机两条生产线烟气脱硝,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设备,是包含设计、技改、施工、安装、设备采购、调试达产的总承包交钥匙工程。
3、施工地点:北海市铁山港区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烧结分厂
4、工程日期:自开工令发出后150个日历天
5、工程总价:9289万元人民币(含税)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额10%的预付款;设计方案通过审核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额30%;通过环保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15%;验收合格后半年内运营成本达标支付合同总额的15%;质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质保期满三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7、签订时间:2019年11月25日
二、合同对方情况
1、合同对方名称: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海市铁山港区四号路与七号路交汇处
3、法定代表人:黄庆周
4、注册资本:5亿元
5、经营范围:镍矿、铬矿、镍铬合金及不锈钢产品的生产、加工及自产产品销售,矿产品销售(不含煤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6、主要股东:合同对方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上合同对方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7、合同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全资子公司清青环保公司人员储备、技术水平、工程管理能力均能满足履行本合同的要求。
2、合同金额9289万元,对应营业收入约8220万元,单笔合同收入相当于清青环保2018年全年营业收入的46.08%,相当于清青环保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97.64%,该合同工期150日历日,预计将于2020年上半年完成并确认收入,该合同如能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因此,可能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延缓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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