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态环境分局、相关科室、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48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部令第45号)等要求,淮北市生态环境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制造业(方便食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人造板工业、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无机化学工业、危险废物焚烧等6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和核发范围
1.食品制造业(方便食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范围指方便食品制造工业指以米、小麦粉、杂粮等粮食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只需要简单烹制即可作为主食,具有食用简单、携带方便、易于储藏等特点的食品排污单位;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指生产制造增加或改善食品特色的化学品,以及补充动物饲料的营养成分和促进生长、防治疫病的制剂等产品的排污单位。
2. 人造板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范围指生产以木材或非木材植物纤维材料为主要原料,加工成各种材料单元,施加(或不施加)胶黏剂和其他添加剂,制成的板材或成型制品的排污单位或生产设施。主要包括生产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及其他人造板的排污单位或生产设施。
3.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范围指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性活动的排污单位。
4.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范围指废弃资源为主要原料进行加工,以获取金属或非金属材料的排污单位。废弃资源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电池、废机动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废矿物油、废船、废轮胎以及其他废弃资源。
5. 无机化学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范围指以天然资源、工业品及工业副产物为原料生产无机酸、无机碱、无机盐、其他基础化学原料等无机化工产品的工业排污单位。
6. 危险废物焚烧排污单位指焚化燃烧危险废物使之分解并无害化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
二、申请和核发时限
各生态环境分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通知符合本批次6行业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条件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工作。
2019年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本辖区内上述行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本公告之后纳入申请和核发范围之内的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逾期不申报的单位,环保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三、核发机关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全省排污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辖区上述核发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工作。
四、申领和核发程序
上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食品制造工业-方便食品、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工业》(HJ1030.3-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人造板工业》(HJ 1032-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 1033-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无机化学工业》(HJ 1035-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焚烧》(HJ 1038-2019))等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网址: http://permit.mee.gov.cn)进行在线申报,并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向核发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
淮北市排污许可制工作QQ群号:612542141
联系人:周斌
联系电话:1855521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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