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宿迁市沭阳生态环境局委托,就沭阳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项目二标段(街道)(重新招标)进行网上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沭阳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项目二标段(街道)(重新招标)
(二)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1910001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一标段最高限价450万元,高于此价格作废标处理;二标段最高限价750万元,高于此价格作废标处理。
定标原则:每个投标人(或同一品牌)可以参与全部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得参与其它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评、定标顺序:依次是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注: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标段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标段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评审。
(四)主要内容:沭阳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项目一标段(乡镇)、沭阳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项目二标段(街道);详见技术参数。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货物;
2、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9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19年11月20日8:30至2019年11月26日 17:30。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每套每包人民币200元整,使用网上银行购买,售后不退。
(二)供应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系统(http://ca.sqsoft.net/)进行在线办理,咨询电话:0527-84396015,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2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0日 09:30
(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
√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东京
联系电话:18360103247
联系地址:沭阳县奥韵都城小区北门
邮政编码:223600
采购人:宿迁市沭阳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叶志宽
联系电话:0527-83799929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3559270
八、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沭阳生态环境局
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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