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公布,2019年11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杨树蓝天)及大股东京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控股)与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投资)共同签署了《战略投资框架协议》。各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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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实控人拟变更为绵阳市国资委

2019-11-19 09:00 来源: 格隆汇

京蓝科技公布,2019年11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杨树蓝天")及大股东京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控股")与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投资")共同签署了《战略投资框架协议》。各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就相关投资事宜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截至协议签署日,京蓝控股、杨树蓝天分别直接持有上市公司7200万股、1.71亿股股份,分别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7.03%、16.68%。甲方及其关联方因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融资借款偿还/企业资金需求,拟减持直接/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乙方认可上市公司核心业务板块发展前景,愿意通过自有和合法筹集的资金以及相关产业资源和影响力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依法受让上市公司相关股份并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并协助甲方解决相关债务问题。

根据协议,京蓝控股、杨树蓝天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绵阳投资转让其分别持有的公司7200万股、1.71亿股股份,乙方拟受让前述标的股份。此次交易完成后,乙方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43亿股股份(占截至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23.72%),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乙方,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乙方的实际控制人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此次交易完成后,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业绩承诺:上市公司2019年至2022年(以下简称"承诺期")四年累计净利润之和不低于人民币9.8亿元。上市公司实际净利润低于前述承诺净利润的,甲方应就差额部分向乙方进行全额现金补偿。各方同意,除因上市公司业务发展之必须且取得乙方同意外,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应不超过67%。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量较高,若此次大股东股权转让能够顺利实施,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绵阳投资,公司引入国有资本股东,有助于优化公司股东结构,提升公司的资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后续业务拓展及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有助于实现公司的平稳、健康、快速发展。

绵阳投资是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国有独资企业,若此次交易顺利实施,绵阳投资将利用自身政府资源、行业资源和影响力的优势在项目资源、融资成本等方面为公司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便利,促成双方资源的优势互补,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推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创造更多利益。

杨树蓝天、京蓝控股因融资需求将持有的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此次股权转让可以缓解杨树蓝天、京蓝控股的债务压力,降低其股票平仓风险,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原标题:京蓝科技(000711.SZ)实控人拟变更为绵阳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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