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前三季度收入为人民币23.6亿元,同比增长11.9%
2019年第三季度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3.1%, 且占总收入较高比例
与浙能集团的战略联合将推动集团进入下一个高质量发展阶段
新加坡,2019年11月14日 - 中国领先的垃圾焚烧发电(“WTE”)运营商中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锦江环境”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集团”;股份代号:BWM),公布其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2019年前三季度”)及止三个月(“2019年第三季度”)未经审核的业绩报告。
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要求的日益增长,中国近来垃圾处理市场发展态势依然向好,垃圾有效处理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垃圾焚烧发电产业预计将持续快速发展。
集团在中国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公司增容改造效果渐显下,于2019年前三季度的收入取得11.9%的同比增长,从2018年同期(“2018年前三季度”)的人民币21.1亿元上升至约人民币23.6亿元。2019年前三季度毛利为人民币7.6亿元,税后归属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6亿元,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约18.0分。
集团2019年第三季度的收入同比增长8.0%至人民币7.3亿元,毛利为人民币2.4亿元。
垃圾焚烧发电(“WTE”)业务
(不包括根据BOT特许协议提供服务)
2019年前三季度,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3.3%至人民币16.5亿元,占比69.9%。其变动主要由于(i)集团旗下的八家电厂增容改造其中五家已完成,效果开始显现,垃圾处理量以及发电量稳步增加;(ii) 浙江省温岭垃圾发电厂二期工程投入运营; (iii) 其他电厂的垃圾处理量及发电量同比增加,以此弥补了山东淄博电厂2018年7月关停的影响;(iv) 浙江诸暨八方电厂热电联产产量稳步增加;(v)集团旗下河南省郑州荥锦、浙江杭州萧山电厂提高了垃圾处置费单价,以及云南昆明五华电厂补收以前年度垃圾处置费等同比增加等。
BOT建造服务业务
集团2019年前三季度的BOT特许协议提供服务所产生的收入取得大幅增长,同比攀升41.5%至人民币5.9亿元,占前三季度总收入24.9%。这主要得益于云南昆明五华电厂迁建项目、浙江温岭扩建项目,同比2018年项目有所增加。同时,特许服务下确认的金融资产财务收入从2018年前三季度的人民币2,287万元增长至人民币3,372万元。
项目技术与管理服务和EMC业务
集团继续致力为客户提供更全面及综合的废弃物管理服务。截至2019年9月30日,集团共累计实施245个业务合同,包括41个EMC合同(有10个处于项目建设期),190个项目技术和管理咨询服务项目合同,以及14个设计服务项目合同。除正在建设的10个EMC项目、16个处于实施中未产生收益的项目技术和管理咨询服务项目以及4个设计服务项目外,其它项目均已享受节能收益或咨询、设计服务带来的收益。
2019年前三季度,尽管合同数量增长较多,但由于EMC业务根据原合同约定分成比例下降,设备选型服务等业务有较大减少,因此集团该业务较去年同期相比减少至人民币1,232万元,占前三季度总收入5.2%。
环境政策利好 项目稳步推进
尽管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全球经济增长有所放缓,商业环境将具有挑战性,中国政府鼓励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发展的政策基本面依然稳定,中国仍按“十三五”计划朝原有目标迈进。集团抓紧政策利好机遇,努力确保项目稳步推进。
截至2019年9月30日,锦江环境在中国拥有21家已运营垃圾发电项目及5家垃圾资源化项目,运营日处理垃圾能力累计30,540吨,装机容量达632MW;拥有5家在建项目,预计建成后,垃圾处理能力将增加7,470吨/日(含有机废弃物220吨),新增装机容量182MW;另外,集团拥有14个筹建项目,正按计划积极推进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预计建成后将新增垃圾处理能力13,300吨/日及装机容量276MW。
截至2019年9月30日,集团增容改造的8家运营电厂其中5家电厂改造已全部完成。剩余3家电厂正在建设配套设施,其中浙江杭州萧山电厂和湖北武汉汉口电厂的垃圾资源化和垃圾库改造预计也将于2019年第四季度建成投用。江苏省连云港电厂为保证供热需求和生产稳定性,调整为在厂内先扩建一台锅炉后,再实施1#和2#锅炉的增容改造,预计将于2019年四季度完成审批手续,2020年建成投产。
集团亦在持续跟进山东省淄博电厂及云南省昆明五华电厂关停工作的推进进度。目前,山东省淄博市政府已根据第三方资产评估报告确定了淄博电厂关停补偿金额,下一步将签署补偿协议,并在适当时候发布公告。云南省昆明五华电厂的关停将根据正在加紧建设的五华异地迁建项目建设完成的进度来确定,目前为正常运行状态。
集团将持续深耕中国市场,并致力于响应国家“一带一路”的号召,以更高标准致力于打造海外标杆项目,尤其是向东南亚市场及其他发展中国家投标、兼并和收购,实现长期目标。目前,集团已获得的海外项目共计五个,分别位于印度勒克瑙、瓜廖尔、古尔冈,以及印度尼西亚巨港和巴西圣保罗。
待所有境内外在建、筹建项目全部建成后,本集团垃圾处理能力将达到64,406吨/日。
新控股股东 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截至2019年三季度,随着锦江绿能有限公司(原名中国绿能有限公司)已完成与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能集团”)的交易,出售其持有的4.3亿股普通股,浙能集团目前为第一大控股股东。
浙能集团是浙江省规模最大的国有企业之一,在整个能源生产价值链上拥有巨大的能力,其在相关领域的资源以及强大的财务实力,以及良好的信用状况将有助于增强公司的信用水平以及资金的稳定性,优化锦江环境融资及未来发展;其“集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以及发展中的良好经验与管理模式,将助力锦江环境高质量发展。
浙能集团成为锦江环境第一大控股股东后,标普全球评级(“标普”)将公司的评级展望从负面调整为正面,反映了锦江环境基于新控股股东浙能集团的支持,有望获得评级上调。
2019年8月,中国锦江环境凭借2019年前七个月的出色回报率,被新加坡交易所评为三大表现最佳公用事业股票;并于9月受邀代表中国节能环保方面的企业,出席第六次中印战略经济对话并发言,为亚洲的垃圾治理贡献一份力。
于2019年9月,集团自浙能集团入股锦江环境战略联合后宣布变更董事会构成。韦东良先生拥有超过20年的能源行业企业领导和高级管理经验,被任命为锦江环境董事长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他高管变动还包括任命金睿智先生担任首席财务官和戚亮先生担任总工程师。
中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CEO张超表示:“随着公司与浙能集团作为第一大控股股东的战略联合,我们也很荣幸迎来拥有丰富管理和领导经验的韦东良先生成为新任命的锦江环境董事长,促进公司的长足发展,稳定董事会人员的构成。加上锦江环境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二十多年的沉淀,我们坚信公司已做好准备进入下一阶段的增长。”
中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韦东良先生表示:“锦江环境历经多年积累成为国内垃圾焚烧发电行业领军,浙能集团入股成为第一大股东,将锦江环境纳入其环保发展战略,必将带来优质资源和强劲动力。锦江环境将以此为契机,凝心聚力,抓住国内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机遇和国外‘一带一路’的发展战略,聚焦能力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巩固和提升行业领先地位,回应各股东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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