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各地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的重视程度逐步加强,管控措施执行起来也更加精准迅速。在污染“削峰”方面,应急管控措施确实发挥了很好的支撑作用,保障了大气环境质量。然而,当前仍有个别地区和极少数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或多或少存在预警响应不够及时、限产管控不够扎实等现象。
按照应急预案,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是落实法律法规要求,也是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于法于情于理,容不得丝毫侥幸心理或无所谓心态,更不允许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上演“表面热闹”,必须丁是丁、卯是卯,全面执行到位,维护其严肃性,保障其实效性。
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督促涉气企业实施停限产,依笔者看来,虽然会有难度,但只要扑下身子,依法依规真抓实干,就能确保措施落地。落实应急管控措施的关键在于思想重视的高度、措施方案的准度和执行管控的深度。
有媒体报道,2019-2020年秋冬季气候条件很不乐观。江汉平原、江淮地区、长三角地区等区域,降水明显少于往年,这对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带来巨大挑战。对此,应有打苦仗、打硬仗的准备。
一方面,要以更大的力度持续强化服务。要通过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培育更多生产工艺先进、治污措施过硬的A类、B类企业,强力推进源头治理,同时保障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要以更宽的视野深入做好宣传。要借力各种媒体,向企业和全社会讲清,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是污染物聚集、环境负载过重,不得已采取的临时措施,以此取得社会各界的认同和理解。
同时,要让企业认识到,污染排放、出现重污染天气与应急管控,其实是一个循环链。打破这个链条,减少触发应急管控机制,避免被要求停限产,重在平时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齐心协力压减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保持大气环境始终在低负荷。
总之,要力争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都成为一次生态环境警示教育课,以此凝聚全社会的治污认同感和紧迫感,增强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意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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