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锡环境卫生管理处(PPP项目实施机构)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锡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扩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9年10月24日发布了本项目采购公告,现就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和更正。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原采购项目名称:锡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扩容项目
原采购项目编号:JSZC-G2019-265
原公告日期:2019年10月24日
原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信息
1、招标文件封面、第56页中,原:“无锡锡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扩容项目” 现变更为:“锡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扩容项目”。
2、招标文件第47页,“余热利用方案”具体评分指标
原:“投标人采用的(1)余热锅炉与与焚烧炉配套设计,产品成熟可靠,效率高,(2)余热锅炉蒸汽采用中温次高压参数,额定产汽量计算准确,空气预热器、清灰系统成熟可靠,同时,(3)汽轮发电机组配置合理,产品成熟可靠,效率高,汽轮发电机组设计参数准确合理,汽轮发电机组辅助系统完善可靠的,得2分;”
现变更为:
“投标人采用的(1)余热锅炉与与焚烧炉配套设计,产品成熟可靠,效率高,(2)余热锅炉蒸汽采用中温次高压参数,额定产汽量计算准确,空气预热器、清灰系统成熟可靠,同时,(3)汽轮发电机组配置合理,产品成熟可靠,效率高,汽轮发电机组设计参数准确合理,汽轮发电机组辅助系统完善可靠的,得3分;”。
3、招标文件第15页,
原:“(四)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a)垃圾焚烧发电厂整体技术方案
(b)拟采用的工艺原理、设备及配套技术
(c)烟气排放具体控制措施
(d)烟气净化系统技术性能参数
(e)渗滤液处理技术性能参数
(f)飞灰填埋场的建设方案
(g)炉渣综合利用技术储存、输送方案性能参数;”。
现变更为:
“(四)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a)垃圾焚烧发电厂整体技术方案
(b)拟采用的工艺原理、设备及配套技术
(c)烟气排放具体控制措施
(d)烟气净化系统技术性能参数
(e)渗滤液处理技术性能参数
(f)炉渣储存、输送方案;”。
同时,招标文件第48页,“灰渣处理方案”具体评分指标
原:“投标人采用的(1)炉渣输送、储存、综合利用方案可行,炉渣产生量估算准确,设备选型合理;且(2)飞灰产生量及固化原材料耗量计算准确,设备选型合理,得2分;”。
现变更为:
“投标人采用的(1)炉渣产生量估算准确,炉渣储存、运输方案可行;且(2)飞灰产生量及固化原材料耗量计算准确,设备、原料选型合理,得2分;”。
4、招标文件第40页,投标报价评审
原:“注:若评审专家认为投标人投报的价格过低,可能影响项目建设及运营质量时,则启动价格合理性审查机制,该投标人需在现场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带有链接的Excel测算过程、同等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不低于2000吨)、同等工艺技术(采用中温次高压、烟气净化设备与装置等)、已投运至少两年的机械炉排炉业绩的PPP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包括规模页、工艺描述页、垃圾处理费价格页、签字盖章页等)、环保竣工验收证明、两年内垃圾处理费收费凭证等)”
现变更为:
“注:若评审专家认为投标人投报的价格过低,可能影响项目建设及运营质量时,则启动价格合理性审查机制,该投标人需现场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第41页,企业实力与能力评审
原:“企业授信,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和合计在15亿元(不含)以上得2分;5亿元(不含)-15亿元(含)得1分,5亿元(含)以下不得分,满分2分。(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授信合同)。
本项满分2分”。
现变更为:
“企业授信,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和合计在10亿元(含)以上得2分;5亿元(含)-10亿元(不含)得1分,5亿元(不含)以下不得分,满分2分。(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授信合同)。
本项满分2分”。
6、招标文件第41页,企业实力与能力评审
原:“资产负债率,投标人2018年经审计的年末资产负债率(1分):
①资产负债率≤70%,得1分;
②70%<资产负债率≤80%,得0.5分;
③资产负债率>80%,不得分;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总资产×100%)
本项满分1分”
现变更为:
“资产负债率,投标人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年经审计的年末资产负债率的平均值(1分)(若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年末资产负债率平均值):
①资产负债率≤70%,得1分;
②70%<资产负债率≤80%,得0.5分;
③资产负债率>80%,不得分;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总资产×100%)
本项满分1分”
原:7、招标文件第41页,企业实力与能力评审
“净资产收益率,投标人2018年经审计的年末净资产收益率(1分):
①净资产收益率≥10%,得1分;
②6%≤净资产收益率<10%,得0.5分;
③净资产收益率<6%,不得分;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100%)”
现变更为:
“净资产收益率,投标人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年经审计的年末净资产收益率的平均值(1分)(若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年末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
①净资产收益率≥10%,得1分;
②6%≤净资产收益率<10%,得0.5分;
③净资产收益率<6%,不得分;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100%)”
其余各投标人的询问及澄清涉及招标文件条款,以原招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地点不变。
三、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
邮编:210036
采购中心联系人:付钢、张龙
联系电话:025-83668520、83668512
采购人:无锡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10-85035121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0月30
原标题:锡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标扩容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JSZC-G2019-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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