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津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综合施策、突出重点、系统推进、措施可行的要求,通过“节”、“调”、“控”、“管”措施,推动全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是强化各业节水,提高用水效率。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全市累计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技术面积10.25万亩,建立设施膜面软体集雨窖水肥一体化技术试验示范点15个,共26个水窖,总容量3000立方米;在规模化养殖园区大力推广节水型饮水和节水型清粪技术,推广改变畜禽舍清粪工艺。推进工业节水减排,组织各区开展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拉网排查,督促相关企业完成淘汰任务;推广工业水重复利用、高效冷却、工艺系统节水、工业水深度处理回用等通用节水技术和生产工艺。推进城镇节水降损,推动各区编制并审定了海绵城市实施方案,修订了《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和373项取水定额,16个区的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展开,4个区通过达标建设验收;编制了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实施方案,将地下水压采工作纳入实施方案,以更高的要求、更严格的措施推动节水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加强水源调度,增加水源供给。用足用好多种水源,2019年1-8月,引江调水7.01亿立方米,引滦调水5.62亿立方米;充分利用雨洪水,引调潮白河、北运河等河道来水5.49亿立方米;累计利用外调水源和雨洪资源生态补水11.46亿立方米,有效改善河道水环境。全面推动实施再生水利用规划,充分利用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再生水;适度发展海水淡化,具备使用条件的高耗水新改扩建项目,优先配置使用淡化海水,为地下水压采创造水源条件。实施河湖清理整治,完成北京排水河清淤蓄水工程,新增河道蓄水能力1850万立方米;积极推进北水南调中线工程,为引滦水及北部雨洪水向南输送创造条件;开展“百日清河(湖)行动”,共排查治理垃圾围河、乱堆乱放、非正规堆放点清理等问题5470处;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共排查出“乱占、乱堆、乱采、乱建”问题230处,为生态补水提供稳定、清洁的输水廊道。
三是实施水源置换,严控地下水开采。加快推进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建设,推动农村生活地下水水源置换,截至目前,宝坻区、武清区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进展顺利,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已开工建设,北辰区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月底进场施工,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7亿元,占年度总投资任务的45%。各区企事业单位水源转换工程均已立项,正在履行招投标手续。
四是严格用水管控,建立长效机制。严格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管理,禁采区不再新批地下水取水许可,不再增加取水许可总量,现有地下水取水许可证到期后不再换发新证。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充分发挥街镇综合执法作用和“一支队伍管全部”的执法体制优势,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非法取水、违规用水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从2018年起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并向地面沉降严重地区倾斜。优化调整产业布局结构,出台新一代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4个产业行动计划,着力改造传统产业,推进智能制造。
原标题:我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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