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云水基力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改造工程位于滨州市沾化区城北工业园区山东云水基力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厂址内。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山东云水基力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山东云水基力环保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技改
4.服务范围:主要处理滨州市域范围内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服务范围为滨州市,有余力情况下兼顾处理周边县市的危险废物。
5.改造内容:改造内容包括焚烧系统、物化系统、污水处理站、罐区,新增废桶清洗处理线等,配套辅助设施系统,优化了暂存间、物化间、稳定固化车间、污水处理站的废气治理措施,总平面布置图进行了微调。
6.改造后规模:改造后厂区总危废处理规模为6万t/a不变,其中焚烧处理规模为2万t/a不变;物化处理规模为2万t/a不变;稳定固化处理规模为2万t/a不变,增加2万只/a废桶清洗线(清洗废桶为接收危废时自带包装桶,清洗后企业自用,不外售)。改造后焚烧及物化设施服务年限不变,仍为30年。
7.建设地点:改造项目在原厂区内进行,不新增占地。
8.工艺方案:(1)对于进厂的热值较高的有机类危险废物采用回转窑焚烧处理;(2)对于进厂的可物化无机类危险废物、有机类危险废物进行物化处理;(3)对于进厂的不可物化和热值低的无机类危险废物、焚烧残渣,物化残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不能满足直接进入安全填埋场要求时先进行稳定固化达到进入填埋场要求时进入填埋区进行安全填埋。
9.项目实施进度:本项目预计2019年12月投产运行。
二、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1、废气:对于烟气主要通过“烟气脱硝+急冷塔+干式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洗涤除雾塔(湿法脱酸)+湿电除雾+烟气加热器+(预留SCR脱硝系统)”的组合工艺烟气净化工艺,外排烟气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一般控制区的要求后经一座60m高的烟囱外排;暂存系统废气(包括1#无机废物暂存车间、2#有机废物暂存车间、焚烧车间的输送间和料坑的废气):暂存系统采用负压操作等,治理工艺为:碱洗涤塔内将酸性气体进行中和处理→UV催化氧化治理→活性炭吸附;其中无机废物暂存车间设置1套废气治理措施,经处理后经1根高25m、内径1.4m的排气筒排放;有机废物暂存车间、焚烧车间的输送间和料坑设置1套废气治理措施,经处理后经1根高25m、内径1.8m的排气筒排放;暂存系统废气均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要求标准。物化系统、废桶清洗间和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负压操作等,设置1套废气治理系统,将废气送入碱洗涤塔内将酸性气体进行中和处理→UV分解氧化→活性炭治理,然后经1根高25m、内径1.2m的排气筒排放,物化系统废气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要求标准;稳定固化车间将各产尘工段加罩密闭,统一收集至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再通入无机暂存库的废气治理措施内净化,经无机暂存库的排气筒排放,其废气可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的要求。
2、废水:厂内实现雨污分流。拟建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其废水量为189.3t/d,上述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园区的同瑞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后排至园区的同瑞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海河流域》(DB37/3416.4-2018)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潮河。
3、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焚烧炉产生的炉渣及飞灰、物化处理系统产生的浮渣、污泥和废盐,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浮渣和污泥,废气治理工段的废活性炭和废除尘布袋,废桶清洗车间产生的抽干残液,厂内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焚烧残渣及飞灰、物化系统的污泥经稳定化/固化处理后,进行安全填埋处置;物化工段气浮渣、污水处理站浮渣和污泥、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布袋进入焚烧炉焚烧;物化车间的废盐应进行内敷土工布保护层的双层HDPE膜(不小于1.5mm)袋装或耐腐蚀抗压缩的桶装,并进行气密性检测气密性完好性后,划定专门的填埋区域码放并做好临时覆盖,严禁雨水淋泡;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装置中污水及污泥提升泵、离心式鼓风机:物化处理中搅拌机、叉车;焚烧装置中鼓风机、引风机等设备,主要采取消声、降噪等措施,使作业场所噪声低于85dB,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5、环境风险: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在各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避免误操作,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其环境风险就可防可控。
6、施工期影响
通过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选用低噪声设备并控制高噪声时段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经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工程污染物产生与排放均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工程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的方式
山东云水基力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可到山东云水基力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厂区现场查阅,电子版可在公示的中自行下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的代表,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联系建设单位方式:
建设单位:于总联系电话:15169963390
邮箱::83337563@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是公示期限为十个工作日,请公众在此期限范围内提出宝贵意见。
山东云水基力环保有限公司
2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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