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鹿城区环境保护局根据鹿城区人民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依法履职,督促、指导产废单位清运1.55吨实验室危险废物,并于7月份在鹿城区开展实验室危险废物专项排查行动,共排查单位51家,发现产废单位6家,督促落实规范处置,有效助力“清废”规范战。今年3月,鹿城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分析市检察院公共利益受损预警平台流转的12345市长热线群众举报信息,发现一起实验室危险废物长期未处置的公益受损线索。经实地勘查发现,温州市某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在检测过程中会产生一种或者几种具有危险特性的化学废弃物,且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的危险废物。据调查,近年来,该院累计产生危险废液约1.41吨,并长期贮存在该院双屿质检大楼地下室,造成环境污染风险和公共安全隐患,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为此,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于今年6月13日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鹿城区环境保护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该局履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指导该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限期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等,同时对辖区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强化对实验室危废处置的指导,落实安全处置,切实消除辖区实验室危废污染环境隐患。
鹿城区环境保护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整改。一方面对该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开展危险废物现场检查和服务指导,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问题,现场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复查落实整改情况;针对该院危险废物长期未处置问题,积极对接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与该院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并多次协调加快确定危险废物转运时间。今年9月28日,累计1.55吨危险废物被清运完毕。
为进一步推进实验室危险废物治理,鹿城区环境保护局部署开展针对有实验室的事业单位、社会检测分析机构的危险废物专项排查,共出动人员102人次,排查单位51家,发现产生危险废物单位6家,并针对上述6家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导,落实暂存与处置措施,督促依法处置。
据悉,这是温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全市首例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
原标题:实验室危险废液“藏身”办公楼地下室?温州首例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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