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富锦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中心的委托,就“黑龙江省富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项目(项目编号:DHZB-HLJ-1914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DHZB-HLJ-19142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富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
项目联系人:俞作鹏
联系方式:0454-232550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富锦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富锦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俞作鹏 0454-232550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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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姜先生 0451-82418096转8104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8月30日
中标日期:2019年09月04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预中标价:项目期初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85元/吨。
质 量 标 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合作期:30年(含建设期24个月)。
预中标人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中汇路81号B2幢5楼东南首。
预中标人法定代表人:项光明。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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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名单:
崔永红、华汉、尚祖麟、孙丹琳刘美蓉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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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补充事宜
黑龙江省富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澄清谈判结果确认
预中标公示
项目编号:DHZB-HLJ-19142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富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
建设规模:项目地点为富锦市,本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亿元,其中投资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座日处理3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占地约64.35亩,采用300吨/日的焚烧线,年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小时,配套新建处理100吨/日的渗滤液处理车间。本项目选择先进的炉排型焚烧炉,项目焚烧烟气排放指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14)。烟气净化系统采用成熟、可靠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碳喷射+布袋除尘”工艺流程。
建设内容:运营管理内容包括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维护和更新,向社会公众提供持续稳定的生活垃圾处理服务。此外,项目公司与电力企业签署购售电合同,向其提供垃圾焚烧发电产生的上网电量,由电力企业向项目公司支付购电费用。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富锦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谈判时间:2019年8月30日9时30分
公示起止日期: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5日
经谈判,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确认预中标人为:
预中标人名称: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项目期初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85元/吨。
质 量 标 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合作期:30年(含建设期24个月)。
预中标人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中汇路81号B2幢5楼东南首。
预中标人法定代表人:项光明。
以上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结果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富锦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中心
地 址:富锦市
联系人:俞作鹏
电话:0454-232550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235号4楼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0451-82418096转8104
2019年8月30日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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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信息如下:
是否是联合体: 否
中标社会资本法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赵希峰、邓立强、韩东丽、孙淑芬、张景纯
主要中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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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富锦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中心黑龙江省富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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