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鹤岗市城乡固体废物分类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
规划组织单位: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规划编制单位: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环评单位:黑龙江中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规划概要:
(1)规划年限:本次规划基准年为2017年,现状调查收集的有关社会经济与环境要素现状资料以基准年为主。
规划年限为2019年至2035年。
近期:2019-2020年,期限为2年。
中期:2021-2025年,期限为5年。
远期:2026-2035年,期限为10年。
(2)规划内容:
近期:规划新建1座生活垃圾焚烧厂,即鹤岗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新建1座餐厨垃圾处理厂,均位于鹤岗市静脉产业园内。
中期:规划新建1座生活垃圾焚烧厂,即萝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厂;规划新建1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位于静脉产业园内;新建1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位于鹤岗市静脉产业园内;新建1座建筑垃圾转运调配站,位于绥滨县。
远期:规划扩建萝北县生活垃圾焚烧厂;新建1座餐厨垃圾处理厂,位于萝北县;规划扩建1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位于鹤岗市静脉产业园内;新建1座建筑垃圾消纳场,位于萝北县。
(3)规划范围:鹤岗地区及其所辖行政区范围内的县(市)、镇、乡村,以及位于鹤岗市行政区范围内的森工、农垦等。
二、规划组织单位
规划组织单位:鹤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郭科长 联系电话:13946719887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黑龙江中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5704618512
地址:黑龙江省同江市一中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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