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嵊州市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小区智能化市场化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ZJZJ-201901SZ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标项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08-09至2019-08-16
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领带园一路3号2楼
3.标书售价(元):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提供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5.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9-08-30 09:30:00
七、 投标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领带园一路3号2楼
八、 开标时间:2019-08-30 09:30:00
九、 开标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领带园一路3号2楼
十、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适用,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其他事项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军
联系电话:0575-81389228
传真:0575-81389228
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领带园一路3号2楼
2、采购人名称:嵊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施叶亮
联系电话:0575-83123566
地址:嵊州市东圃北路73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联系人:张晏忠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332083
地址:嵊州市国资大楼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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