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举行的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环境保护税其他固体废物具体范围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获表决通过。上述具体范围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决定》显示,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综合考虑其他固体废物的环境危害程度、税收征管工作基础等情况,作如下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所称其他固体废物的具体范围包括:脱硫石膏、磷石膏、赤泥、工业污泥。上述具体范围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原标题:地方动态 | 重庆将脱硫石膏、磷石膏等纳入环境保护税其他固体废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