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8月5日接到公司董事李松筠先生、董事侯红勋先生、监事会主席陈会武先生、总经理石小峰先生、副总经理贺燕峰先生、副总经理殷皓先生、副总经理徐本勇先生、副总经理王立余先生、财务总监崔先富先生、人事总监谢娅女士、技术总监李涛先生、董事会秘书李燕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意向告知函》,上述董事、监事、高管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李松筠、侯红勋、陈会武、石小峰、贺燕峰、殷皓、徐本勇、王立余、崔先富、谢娅、李涛、李燕来
2、减持目的:股东李松筠、侯红勋、石小峰、徐本勇、王立余、崔先富、谢娅、李涛、李燕来因急需缴纳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税款,防范出现个人信用风险,从而更好地全身心地投入到公司经营的各项工作中;股东陈会武、贺燕峰、殷皓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东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比例
李松筠:135,000-0.0201%
侯红勋:315,124-0.0470%
陈会武:256,500-0.0383%
石小峰:314,999-0.0470%
贺燕峰:256,500-0.0383%
殷皓:12,500-0.0019%
徐本勇:319,499-0.0477%
王立余:18,000-0.0027%
崔先富:364,499-0.0544%
谢娅:135,000-0.0201%
李涛:202,575-0.0302%
李燕来:409,499-0.0611%
合计 2,739,695-0.4088%
4、减持股份来源:殷皓减持股份为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持所获股份;陈会武、贺燕峰减持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公司股份;李松筠、侯红勋、石小峰、徐本勇、王立余、崔先富、谢娅、李涛、李燕来减持股份为公司2015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公司股份。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8、上述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李松筠、侯红勋、陈会武、石小峰、贺燕峰、殷皓、徐本勇、王立余、崔先富、谢娅、李涛、李燕来过去十二个月均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9、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10、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李松筠先生、侯红勋先生、陈会武先生、石小峰先生、贺燕峰先生、殷皓先生、徐本勇先生、王立余先生、崔先富先生、谢娅女士、李涛先生、李燕来先生严格按照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锁定期进行股份锁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股份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此前已作出承诺的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意向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五日
原标题:国祯环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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