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采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海英同志的文章《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记者: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不少环保领域腐败问题。您认为应如何破除这些环保领域的“污染源”?
吴海英: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盼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但不可否认,从近年来查处的环保系统腐败案件看,当前生态文明建设中还存在不少突出矛盾,生态环保工作也还有很多难题需要破解,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痛点难点亟待解决。一些生态环保工作者出现与肩负的使命和职责背道而驰的行为,不仅没有扛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还沦为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的“污染源”。
对于驻部纪检监察组来说,要将“两个维护”贯穿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督促生态环保系统党员干部从人心向背的高度认识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工作职责。紧紧扭住驻在部门党组主体责任“牛鼻子”,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打造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守护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记者:聚焦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细落实,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采取了哪些措施?
吴海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批示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件办理和督查工作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生态保护、水气土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测、核安全监管、国际合作等领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情况,将“两个维护”贯穿政治监督全过程。
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履行政治监督职责,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通过督促对《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等文件和相关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以及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谈心交流,推动部党组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方面进一步形成共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对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公示、任职等各环节加强监督。通过纪律检查建议书形式向部党组发出修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内容建议,健全责任体系;管住“关键少数”,督促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季度书面向驻部纪检监察组报告所在部门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和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督促驻在部门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的落实、对已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最终要靠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来保障。面对生态环境保护严峻复杂的形势,驻部纪检监察组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强化政治监督,督促驻在部门不断提高政治能力,紧紧扭住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把责任压力传导下去、落实到位。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驻在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坚决落实中央关于为基层减负的各项举措,推进驻在部门会议、文件分别减少52%、38%,严肃问责通报管党治党工作中形式化、表面化问题;对中央环保督察问责开展调研,深入地方纪委监委、生态环保系统及被问责对象听取意见,向驻在部门提出改进督察问责工作建议,力求做到科学精准规范严肃问责。
记者:生态环保督察执法工作人员既是生态文明的守护者,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中坚力量,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是如何加强对这支队伍日常监督的?
吴海英:生态环保督察执法工作人员肩负着党赋予的重大使命,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要求,努力成为铁军中的排头兵。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统筹强化监督工作、队伍建设做好监督,是驻部纪检监察组的职责所在。
发挥“派”的权威,突出政治思想建设。集体约谈督察干部,要求他们提高政治站位,时刻牢记督察到哪里,就要把中央的权威带到哪里,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决不可有丝毫懈怠。督促督察执法人员加强学习,全面准确理解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下功夫,将其作为破解复杂问题的“钥匙”,并做到督察执法到哪里,就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贯彻到哪里。
突出“驻”的优势,下大力气大抓基层党建。针对督察执法工作流动性大、党员干部工作任务重、被“围猎”风险高等情况,督促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和强化监督工作组成立临时党组织,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履行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职责,激发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使党员在党内生活中受到深刻的党性锻炼,推动生态环保督察执法与党建深度融合。约谈承担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的督察办和执法局相关负责同志,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管业务就要管队伍、管队伍就要管思想管作风。
用好近距离、常态化、全天候的优势,加强纪律作风监督。协助部党组出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督察工作10个方面具体的纪律、作风、廉洁要求,为中央环保督察拉起纪律“红线”;在进驻前集中开展纪律教育,用近年来查办的典型案例以案明纪、警钟长鸣,让督察执法人员明纪律、知敬畏,对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回头看”进行重点抽查;监督“一督察两报告”(督察报告、廉政报告)执行情况,督促工作人员开展纪律作风自查;在中央环保督察和统筹强化监督进驻前,通过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公开驻部纪检监察组举报方式,充分发挥组织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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