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7月1日公告,公司与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清石化”、“甲方”)签署了原水处理项目(原水预处理6000m3/h、除盐水2500m3/h)总承包合同;同时,2019年5月,公司与鲁清石化签署了脱盐水处理项目(脱盐水处理、凝液精制,最大制水量800m3/h)设备采购合同;上述两份水处理项目合同总额1.355亿。详情如下: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山东鲁清石化两个水处理项目合同(总额1.355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环保”、“公司”)与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清石化”、“甲方”)签署了原水处理项目(原水预处理6000m3/h、除盐水2500m3/h)总承包合同;同时,2019年5月,公司与鲁清石化签署了脱盐水处理项目(脱盐水处理、凝液精制,最大制水量800m3/h)设备采购合同;上述两份水处理项目合同总额1.355亿,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原水处理项目工期4个月,脱盐水处理项目工期12个月,合同的履行存在受各种内外部因素影响而延期完工的风险;
2、合同中已就违约、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所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油、汽油、液化石油气、MTBE、聚丙烯等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
注册地:寿光市渤海工业园。
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未发生过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化工企业500强,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原水处理项目的总承包合同:
1、合同范围:原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2、合同价格:人民币8,800万元(大写:捌仟捌佰万元整)。
3、合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工期4个月。
4、价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进度,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5、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投运后12个月。
(二)脱盐水处理项目的设备采购合同:
1、合同范围:脱盐水处理及凝液精制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2、合同价格:人民币4,750万元(大写:肆仟柒佰伍拾万元整)。
3、合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工期12个月。
4、价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进度,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5、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投运后12个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定位生态环境治理服务商,在工业水处理领域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能够提供从原水处理、脱盐水处理、废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到零排放全过程的系统解决方案,综合服务能力突出。公司凭借着领先的环保技术和成熟的项目经验,承接并实施了石化、煤化工、电力等领域的诸多工业水处理项目,包括:神华包头煤制烯烃化学水处理岛、扬子巴斯夫水处理岛、中盐昆山原水净化及零排放、江苏德邦兴华化工水处理、烟台万华化学脱盐水、山东威海海水淡化、中核霞浦核电海水淡化、浙江三门和山东海阳AP1000核电站水处理、内蒙古盛鲁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以及巴基斯坦、印度、土耳其、孟加拉国、越南、印尼、伊拉克等“一带一路”国家的工业水处理项目,公司大工业水处理领域的优势地位得以不断巩固。
2、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大工业水处理市场,市场占有率不断扩大;同时,公司的其他特色业务:以分布式智慧水体净化为代表的水环境治理、以污泥干化耦合发电为代表的固废处理,以及发挥区域环保龙头优势打造的环保产业创新平台,均取得较好开拓成效。
3、公司与鲁清石化签署的上述合同总额约占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的16.97%,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4、公司与鲁清石化签署的上述合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甲方形成业务依赖。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承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日
原标题:中电环保:关于签署山东鲁清石化两个水处理项目合同(总额1.355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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