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不仅对于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是社会精细化治理的重要抓手。垃圾分类链条很长,涉及物质流动的全过程,包括资源开采、生产、运输、消费到废弃、回收、再利用。同时,关联的要素和机制异常纷繁,几乎每个环节都有不少的行为主体,利益多元,耦合性难。
这种复杂性和系统性对政府的制度供给、政策制定、管理模式以及公民道德提出多方面挑战,需要“全社会人人动手”,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
在磨合上下功夫
根据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调研数据,中国每年垃圾总量以8%—10%速率增长。2018年,上海每天生活垃圾清运量接近2.6万吨,总量超过900万吨。“垃圾围城”侵占、侵蚀大量土地资源,加之跨区域偷倒垃圾等现象,给社会治理带来重重挑战。
尽管重视程度与日俱增,但在垃圾分类的推进方面相对缓慢。其中,居民、政府和企业等权责不明以及主体参与动力不足,是一个重要原因。
生活垃圾的制造、收集、运输、处置是一个系统工程,少了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行,对社会合力的要求比较高。它既要有自上而下的宏观框架和操作性强的制度设计,也要有自下而上的全民参与和基层协调。
相较于框架和制度,全民参与的落地难度较大。日本和德国的成功经验表明,公民主动分类是核心一环,且毫无捷径可走,只能在磨合上下功夫。磨合就意味着长时间的试错、调适,通过不断的教育来持续营造社会氛围。
日本和德国两国从开始倡导到规范化运作经历了至少20年。上海在推进垃圾分类过程中,也会遇到磨合的问题,如关于定时定点投放、垃圾如何分类等引发的讨论,但这正是习惯养成必然要经历的。
事实上,在不同国家,由于垃圾来源、生活习惯的不同,在垃圾分类和处置上会有不少差异。比如,德国侧重生产者责任。生产者责任不仅体现在包装上,还体现在回收上,由此衍生到运输、处置等多个环节。又如,瑞典更注重技术应用,每个社区都有先进的处置系统,成本昂贵却有效。
但是,也有一些共同规律可以遵循。比如,以法治为基础,对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责任进行细致规定;将垃圾分类与循环经济、资源再回收产业化利用进一步结合起来;强调基层社会组织的作用发挥,等等。
在“两网融合”上发力
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对标国际一流,上海在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等方面理应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能力。
例如,在运输等环节大量运用智能技术,以便更迅捷地监测到垃圾流动的有效信息,进而更灵敏地发现问题,给出相应解决方案;通过掌握居民的行为模式和利益偏好,将自上而下的动员与自上而下的生动实践对接,以最大限度提升治理的有效性;瞄准技术前沿,以创新链、技术链和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来推动外卖、快递等诸多行业的转型。
进一步来看,上海推进垃圾分类还可从以下几方面发力:
首先,更多发挥各类主体积极性,并进一步发挥好政府在动员和引导方面的作用。
要对全社会进行强有力的总动员,使垃圾治理不再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而是一件“人人参与”的事。通过综合集成推进,实现草根创新与制度引领相结合。
垃圾不仅具有污染属性,而且具有资源属性,事实上,全球垃圾治理体系之所以能够形成,关键就在于资源可以回收利用。鉴于目前垃圾治理市场化程度较低、市场主体参与不足的现状,环卫部门、资源回收部门有必要进行职能整合、环节衔接和产业融合,在不同维度、不同环节引入市场机制,并在基础设施、末端处置、资源回收等环节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项目融合。
其次,把垃圾分类作为推进长三角区域更高质量一体化的一大抓手。
长三角城市群之间的文化、历史、区位、资源条件存在一定的相似性,产生的垃圾类别和形态高度类似,从区域层面推动垃圾处置一体化更能产生规模收益。
目前,一个主要困境是地方性和部门性的行政壁垒。这种壁垒不仅导致跨界违规违法运输和倾倒垃圾,而且影响到垃圾治理规模效应和治理容量的扩大。建议将垃圾分类延伸到整个长三角合作平台,通过区域合作机制建设,及时分享不同城市的成功经验,统一垃圾分类的标准、资质,扩大市场主体、专业性社会团体的活动范围。
最后,将推进垃圾分类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广大农村地区,人口密度低、垃圾种类更为复杂,不仅增量迅速、异质性突出、成本高,难以建立统一的标准化处置体系,而且存在资金不足、运行设施不全、管理机制松散等诸多制约。
为此,除了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增加公共资金供给、配备基础设施、落实基层责任之外,关键要形成“户投、村收、镇运、区处理”的城乡统筹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问题研究所副研究员)
原标题:推进垃圾分类没有捷径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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