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19年6月11日)- 中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锦江环境” 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集团”或“公司”;股份代码:BWM)宣布,钭正刚先生、尉雪凤女士和Jennifer Wei女士各自为公司控股股东(统称“钭氏家族”),已告知中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绿能”),于2019年6月10日将持有的4.3亿股普通股(以下简称“出售股份”)拟出售给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旗下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及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统称为“买方”),并签署附条件买卖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总对价为人民币1,634,438,912元(可根据协议作出调整)。
浙能拟入股锦江环境,将成为第一大股东
钭氏家族通过中国绿能和Win Charm Limited间接持有锦江环境55.61%的权益,本次出售股份约占锦江环境已发行股本(不含库存股份)的29.79%。拟议交易预计将在满足或豁免协议项下的所有先决条件后于2019年9月10日前完成,完成后钭氏家族将成为锦江环境第二大控股股东,间接拥有集团约25.82%的权益。
买方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浙能国际”)及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浙能资本”)均是由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能集团”)控股。浙能集团是一家国有省级能源企业,主要从事电源建设、电力热力生产、石油煤炭天然气开发贸易流通、能源服务和能源金融等业务。浙能集团管理企业200余家,供应电力约占浙江全省电力消耗的50%,煤炭供应占浙江省煤炭消费总量的近一半,供气量约占浙江省天然气消费总量的83%。截至2018年底,其净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60亿元。
浙能国际业务涉及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事务,注册资本约31亿港元,截至2018年底,净资产总额约34.6亿港元。浙能资本的注册资本约为人民币100亿元,定位为金融资产投资和管理的专业机构,以及金融和投资平台,截至2019年3月底,其净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90.3亿元。
同促绿色发展,携手共建美丽家园
中国大型的能源企业集团——浙能的入股,无异于为锦江环境注入新鲜动力,为发展积蓄能量。锦江环境与浙能集团在绿色发展的理念上是相通的。作为中国垃圾发电引领者,锦江环境以推进行业快速健康发展为己任,坚持产学研结合,不断提升科研能力和技术水平,积极响应国家“可持续发展”、“一带一路”等号召,在保持行业领先、扩张海内外市场的同时,长期参与制定行业相关政策和标准,对产业发展和环境治理建言献策。
相信在未来,浙能集团与锦江环境的携手定能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绿色转型,共建美丽家园。
锦江环境董事长王元珞女士说:“浙能集团入股锦江环境意义重大。锦江环境通过20多年的发展,在垃圾发电产业的地位及影响力一直获得社会肯定并吸引众多优质投资者的信赖。作为浙江省规模最大的国有企业之一,浙能集团在整个能源生产价值链上拥有巨大的能力,我们期待与新股东的密切合作,他们在相关领域的资源以及强大的财务实力将优化锦江环境融资及未来发展,推动实现成为国际公认的全球著名固体废弃物管理公司这一长期目标。”
原标题:浙江能源拟入股锦江环境 加快锦江环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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