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按照《关于建立重点排污单位超标名单及监管制度的通知》要求,对2019年4月严重超标且排名后十位的废气、废水重点排污单位进行通报。山西晟安电铝有限公司、石楼县污水处理厂等企业被通报。
通报要求,被通报企业属地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严肃整治拒不整改,虚假整改等违法乱象,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重罚,打击超标排污行为,业务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督促企业尽快制定完善整改方案,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要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严重超标且排名后十位的重点排污单位监管执法的通知》上报整改方案。
废气严重超标的单位
山西晟安电铝有限公司(吕梁市)
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运城市)
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运城市)
阳煤集团昔阳化工有限公司(晋中市)
2019年4月严重超标的重点排污单位共8家,其中4家以市政府名义上报了整改方案,目前正在积极整改中,整改期间不再通报。
废水严重超标的单位(排名后十位)
石楼县污水处理厂(吕梁市)
文水大运水工业有限公司(吕梁市)
临县污水处理厂(吕梁市)
中阳县玉洁城市污水处理厂(吕梁市)
襄汾县污水处理厂(临汾市)
方山县污水处理厂(吕梁市)
兴县污水处理厂(吕梁市)
交城县污水处理厂(吕梁市)
隰县污水处理厂(临汾市)
汾阳污水处理厂(吕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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