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舒城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项目环评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于本工程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舒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投资:20000万元
4.建设单位:舒城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建设地点:舒城县城关镇春秋塘茶场
6.建设内容:项目建设一座焚烧处理4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1×4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锅炉及汽轮发电机组。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
厂内自建渗滤液处理站1座,设计采用“格栅+混凝沉淀+UASB +外置式MBR+DTRO(碟管式反渗透)”处理工艺,废水处理后回用作为循环冷却系统的补充水,不外排。
另外,厂内配套建设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1套,职工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2、大气
项目焚烧炉配套1套烟气净化系统,计划采用“炉内SNCR脱硝+半干法喷雾反应塔+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的处理工艺,处理后尾气中各项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的控制标准,经60m排气筒排放。
在垃圾贮池顶部靠焚烧炉一侧设置一次风机吸风口,抽吸垃圾池内臭气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并使垃圾池呈微负压,从而防止贮池内恶臭气体外溢。
3、噪声
噪声源主要包括发电机组、冷却塔、泵类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噪声级约为70~95dBA。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可以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置率100%,不外排。
5、环境风险
项目明确了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多方面的的防范及应急措施。在实施了本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本项目各环境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
三、综合评价结论
舒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规划要求;项目选择的焚烧处理工艺、设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相关要求。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实现舒城县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是解决舒城县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的根本途径,可以促进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项目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可以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的原有功能级别。
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舒城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玉
联系电话:0551-8737773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来电、信函、传真等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
六、公示起止日期
本次征求意见稿自2019年5月10日起至2019年5月24日截止。
舒城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10日
原标题:舒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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