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地方环境问题积弊已久,而且问题众多,难以做到对所有问题齐用力、齐见效。只有结合实际,系统看待,抓住要点,才能从根本上扭转盲目治污的局面。有媒体日前报道,南方某市部分村庄村庄污水处理池建好了,但由于管网不完善,生活污水仍不能全部集中处理,个别村甚至仅有3户人在使用。究其原因,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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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费!三户人家就建一个污水处理池 治污怎能忘了“量体裁衣”?

2019-05-01 07:23 来源: 中国环境新闻 作者: 叱狼

很多地方环境问题积弊已久,而且问题众多,难以做到对所有问题齐用力、齐见效。只有结合实际,系统看待,抓住要点,才能从根本上扭转盲目治污的局面。

有媒体日前报道,南方某市部分村庄村庄污水处理池建好了,但由于管网不完善,生活污水仍不能全部集中处理,个别村甚至仅有3户人在使用。究其原因,原来去年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到账后,该市有的镇为了不打击各村治污积极性,就将资金平均分配。在笔者看来,这种做法就如同人无论高矮胖瘦,都要求穿上同一尺码的衣服一样,显然背离了量体裁衣的理念。

各地自然资源禀赋有别、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迥异。为体现差别化的治污理念,近年来,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都凸显了因地制宜原则,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情,优化人力物力配置,修订和完善防治措施。

然而,笔者在基层调查发现,个别地区除了拨付治污资金存在平均分配现象外,在治污标准落实方面,不加区分搞齐步走的现象也较为突出。这就导致本应进一步严格环境标准的区域,却仅局限在达标层面;而另一些地方不合实情地拼命加码较劲,有限的财力物力用不到刀刃上,治污重拳打不到要害痛处,精准治污缺少了聚焦性和实效性。

治污攻坚确实要全面系统地推进,但并不等同于用一把标尺量到底。例如某地要求河湖限时达到地表水Ⅲ类以上标准,这看似治污决心大,实则未必精准科学。试想,如果河湖下游有水源地,而水质本身就不错,那么这样的要求则显得宽泛,而应从安全供水向供优质水转变,明确更高的标准,推动水质快速改善。

某省对此有过很好的尝试。《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规定“总锑”直接排放限值为100μg/L,但他们不满足于此,结合本省实际,提标为50μg/L。所辖某地为保障下游水源地水环境质量,再次将全流域直排限值提高到20μg/L,不仅消除了环境风险,而且确保群众喝上了放心优质水。相关企业虽然增加了治污成本,但之后没有发生过停产限产情况,稳定生产让企业受益颇多。

反过来说,如果河湖水体无特别功能,当前达到Ⅳ类又何妨?治污任务应区分轻重缓急,如果当地还有更紧迫的突出环境问题亟待解决,那么何不腾出更多财力和精力,对重点问题实施重点突破呢?

当然,凡事不能简单化绝对化。比如长江大保护,要求所有支流消除劣Ⅴ类断面,争取尽快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这就不能单纯地看成齐步走,这是因为干支流其实是一个不能割裂的整体。保障干流水质稳中向好,首先要推动所有支流水质不断改善,如果仅对部分支流明确标准要求,干流水质就很难得到保障。

当前,差异化推动污染防治,是应对治污复杂形势的需要。很多地方环境问题积弊已久,而且问题众多,纷繁复杂,难以做到对所有问题齐用力、齐见效。只有结合实际,系统看待,抓住要点,先重后轻,先急后缓,才能从根本上扭转盲目治污的局面,也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此,笔者有3方面建议。

一要以保障环境功能为中心,差别化落实治污措施。改善环境功能区的环境质量是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底线,对环境功能区的保护,务必要严处当头、细处着手、实处发力,深入落实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目前,正在推进的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就是在维护水源地安全取水的功能,务必紧而又紧、实而又实,确保其功能始终保持健康良好状态。此外,差别化落实治污措施,还体现在水源地保护区之外。如果是湖泊式水源地,出湖河流、入湖河流与水体有往复的河流要分别对待,对于汇入水源地的河流,其整治标准和措施就要严于其他河流,不能混同于一般性河流治理。

二要以弥补环境短板为重心,差别化落实治污要求。扬长补短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内在需求,也是促进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基础。从全国范围看,有区域性环境短板,比如京津冀、长三角地区大气环境问题。缩小到某一地区,同样也存在各种短板,这些短板无疑会制约生态文明建设整体进度。因此,要在准确把握环境短板基础上差别化实施整治,避免均匀用力,造成精力、财力和人力分散。要集中优势兵力,加大财力物力投入,全力以赴尽快补齐短板,确保与其他治污进程同频共振。

三要以维护群众权益为初心,差别化落实治污标准。当前阶段,环境质量尚难以达到让群众完全满意的地步,但如果群众环境信访量下降了,也能从侧面反映出群众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认可与肯定。因此,要重视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比如群众举报企业气味刺鼻问题,不能仅以周边企业达标排放作为信访回复的理由,而是要站在群众的角度,全面排查可能引起废气无组织排放的原因,并严格排放标准。不仅用监测数据反映整治成效,还要让群众的视觉和嗅觉来验证。在影响群众环境权益问题上,只要差别化落实治污措施和标准,不满足于达标排放,做到再细一步再严一层,是完全可以打开群众频繁举报这个“死结”的。

原标题:浪费!三户人家就建一个污水处理池,治污怎能忘了“量体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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