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保卫战”提出已经有三年时间了,从最初的“打响蓝天保卫战”到2017年的“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逐步清晰,措施逐步严厉,成效也逐步明显。上海市作为长三角区域的龙头,在蓝天保卫战过程中战绩突出。其中2018年上海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AQI优良率等五项空气质量指标均为2013年以来历史好。上海市2018年PM2.5年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AQI优良率为81.1%,已经提前两年完成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空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2019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攻坚之年,然而2019年以来,长三角地区已经经历了多轮空气重污染过程,安徽省和江苏北部地区空气质量依然不容乐观,长三角地区已经启动了多次重污染联合预警。当前,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是一个重大契机,有助于打赢蓝天保卫战。
治理一体化有四道“坎”
第一,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存在区域传输。当前长三角三省一市的空气质量存在明显差异,其中江苏北部的空气污染最为严重,安徽省部分城市的空气污染也比较突出;而浙江省和上海市的空气质量总体最好。受地形和天气影响,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有明显的区域传输特征。尤其是秋冬季,长三角三省一市会发生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这就决定了三省一市在“蓝天保卫战”中无法“独善其身”,需要联防联控。
第二,长三角区域的环境标准不统一。长三角区域目前仍处在各自制定标准的阶段,并没有从区域一体化的角度来统一制定标准。环境标准的不一致,不仅产生了政策的洼地,也创造了污染的洼地。以环境税为例,当前长三角的环境税率标准不一致。其中,上海市的空气污染税率最高,而安徽省最低。
第三,长三角区域的结构性污染突出。长三角区域的能源结构差异明显,而且皖北苏北地区还是长三角区域煤炭能源基地。在产业结构方面,长三角三省一市的差异也非常明显。江苏省钢铁、铸造、焦化、建材、电解铝的去产能任务艰巨;皖北地区火电、炼焦、煤化工等重污染产业仍是地方支柱产业。浙江省和上海市目前产业结构向服务业转型特征明显,2018年第三产业占比分别已经实现了54.7%和69.9%。
第四,长三角区域缺少长效合作机制。由于当前长三角区域面临着产业同构的问题,企业布局不合理,重化工企业沿长江、太湖和京杭大运河布局的特征明显。产业转移涉及到地方政府关注的就业和税收等核心利益,然而,由于产业转移的税收共享机制仍不成熟,当前的长三角区域产业合作难以快速推进。在信息共享和联合预警方面,还是处于建设阶段,在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方面,无法充分获得三省一市的信息。
精准发力推进四方面工作
第一,在体制机制上,尽快完善一体化推进机制。产业转移机制构建方面,建议试点产业转移的利益协同机制;试点产业转移的税收收入共享机制,推动长三角区域产业有序转移和优化升级;试点园区共建的利益共享机制、考评体系和管理机制,推进跨省市共建产业园区。资源环境要素市场机制方面,建议试点设立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要素交易市场;以电力、钢铁、石化、水泥等行业为试点,建设长三角区域性排污权交易市场;建立长三角区域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探索长三角区域能源一体化交易市场建设。政绩考核方面,试点大气污染生态补偿制度。试点设立大气污染的生态补偿基金,从政府层面激励三省一市落实大气污染治理各项政策。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
第二,在管理体系上,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的环保标准体系。建议生态环保部选取长三角区域试点实施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污染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同时配合环境税、差异化电价、差异化限产等政策,激励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
第三,在规划建设上,开展长三角地区能源一体化发展规划。建议试点构建长三角区域能源互联网,实现长三角区域传统能源、可再生能源、核电等能源互联互通,互济互保。进一步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杭州湾区域油气煤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镇海、舟山等石油储备基地建设,推动杭州湾海上液化天然气通道建设与联通,推动宁波镇海港区、舟山六横港区、嘉兴独山港区等煤炭储运基地建设。建议开展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联动发展试点。
第四,在信息平台建设上,建议试点设立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大数据信息平台。通过集成三省一市的气象信息、主要污染源的环境信息和经济活动数据,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为长三角区域排污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提供应急减排方案。通过模拟大气污染控制方案,为政府实施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提供决策支持。
环境就是民生,让天更蓝人民更幸福,蓝天保卫战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绝不是打几个冲锋,就能大功告成的。推动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治理一体化要动真碰硬,也要依靠科学,进一步对症下药,撸起袖子干,久久为功。
原标题:“蓝天保卫战”提出已有三年,长三角这仗打得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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