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深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打击非法排污,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并切实防止边治理边污染。各省应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建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
通知指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要统筹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标“土十条”目标任务,确保到2020年底,完成“土十条”规定的“421”任务,轻中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4000万亩,治理修复面积达到1000万亩;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2000万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
各省应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建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主要用于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无法认定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功能,创新资金筹集方式,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因地制宜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事后补贴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主动投资参与耕地污染治理修复工作。
原标题:两部门:加快建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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