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丰县)有限公司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4月18日-2019年4月24日。
联系电话:89321298
传 真:0516-89358935
邮 箱:fxhbjxkg@163.com
通讯地址:徐州市丰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22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原标题: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批准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丰县)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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