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求对煤炭采选业等5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为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指导和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实施清洁生产,我委委托技术单位研究编制了《肥料制造业(磷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前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磷肥行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肥料制造业(磷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评价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磷复肥工业协会、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指标体系主要起草人员:修学峰、李艳萍、叶学东、徐晓军、王臣、杨奕、白海丹、李志刚、喻军、庄相宁、吴刚、张青玲。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信息化部联合提出。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1适用范围
本指标体系规定了磷肥工业生产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磷肥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环保领跑者等环境管理制度。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高浓度磷肥(磷酸二铵、磷酸一铵、重过磷酸钙等)、低浓度磷肥(过磷酸钙、钙镁磷肥等)等产品的生产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指标体系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标体系。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标体系。
GB 7484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GB 11893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的测定重量法
GB 15580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29138 磷酸一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29139 磷酸二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T 10205 磷酸一铵、磷酸二铵
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20412 钙镁磷肥
GB/T 20413 过磷酸钙
GB/T 21634 重过磷酸钙
GB/T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 23456 磷石膏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AQ 2059 磷石膏库安全技术规程
HJ 84 水质无极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HJ 480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HJ 481 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石灰滤纸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HJ 535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 水质氨氮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 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636 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828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HJ/T 67 大气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HJ/T 19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 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39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T 487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
HJ/T 488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第33号公告)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
3术语和定义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所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标体系。
3.1磷肥工业
指生产磷肥产品的工业。磷肥产品包括高浓度磷肥产品(磷酸二铵(DAP)、磷酸一铵(MAP)、重过磷酸钙(TSP))和低浓度磷肥产品(过磷酸钙(SSP)、钙镁磷肥(FCMP))。
3.2产能利用率
指报告期内某种产品生产量与其现有的生产能力的比率。表明该产品生产能力的利用程度。
4评价指标体系
4.1指标选取说明
本指标体系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进行指标选取。根据评价指标的性质,可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种。
定量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排”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定性指标根据国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选取,用于考核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及其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情况。
4.2指标基准值及其说明
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在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评价基准值分为Ⅰ级基准值、Ⅱ级基准值和Ⅲ级基准值三个等级。其中Ⅰ级基准值代表国际领先水平,Ⅱ级基准值代表国内先进水平,Ⅲ级基准值代表国内一般水平。
4.3指标体系
磷肥工业高浓度磷肥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见表1。磷肥工业低浓度磷肥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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