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晚间,神雾节能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将于4月11日停牌一天,将于4月12日复牌,复牌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神雾节能”变为“ST节能”。
据了解,神雾节能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是该公司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目前,神雾节能未履行审批程序为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21950万元,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上述担保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神雾节能: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19-033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4月11日开市时起停牌一天,将于2019年4月12日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2、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由“神雾节能”变为“ST节能”。
3、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820。
4、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的公告》(编号:2019-022)及于2019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编号:2019-0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履行审批程序为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21,950万元,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上述担保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3.1 条(四)“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第 13.3.2 条的“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目前公司董事会已完成换 届选举,并调整了公司管理层。公司发现上述违规事项后,第一时间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函核实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债务、解除担保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诺将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并通过处置相关资产、转让股权等形式筹措资金,偿还债务、解决诉讼;同时神雾集团正在抓紧推动与神雾集团金融债权委员会的债务重组工作,以期尽快解决上述未经审议的担保事项。
因上述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担保没有经过公司权力部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强制性规定,法律上应认定担保合同无效。目前公司正积极采取法律措施,对上述担保事项采取上诉和申请启动再审程序等法律措施(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针对北京天襄1950万元担保提起上诉,同时对霍尔果斯永博和栩生(上海)实业担保案已申请再审程序。)来消除公司的担保责任。
公司董事会已责成工作小组,追查上述违规担保合同的签署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尽快清偿债务,妥善处理并尽快解除上述违规事项。同时,公司已在认真落实并实施内部控制整改措施,尽快完善财务管理、印章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等内部控制措施,强化执行力度,杜绝有关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保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
第13.3.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特向投资者做如下风险提示:
1、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年4月12日开市起;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4月11日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3、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由“神雾节能”变为“ST节能”;
4、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820;
5、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四、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25-85499131
2、传真:025-85470136
3、电子邮件:stocks@sw-es.cn
4、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 52 号 A 栋 11 楼
5:邮政编码:210000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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