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综述:本篇报告以污水处理及运营行业的出台政策与市场环境分析入手,认为“十三五”期间,政府对城镇、乡村的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行业支持力度空间加大,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及运营迎来发展蓝海。报告对污水处理行业相关定义、产业链、分类标准、工艺技术进行介绍,详尽分析了污水处理运营过程中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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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及运营管理分析报告

2019-03-27 10:05 来源: 辣椒汇 作者: 辣椒基金
内容综述:本篇报告以污水处理及运营行业的出台政策与市场环境分析入手,认为“十三五”期间,政府对城镇、乡村的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行业支持力度空间加大,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及运营迎来发展蓝海。报告对污水处理行业相关定义、产业链、分类标准、工艺技术进行介绍,详尽分析了污水处理运营过程中的“成本—收入”模式,认为政府完善绿色产业的定价机制,有助于污水处理项目方在提质增效的基础上,进一步保证盈利和现金流的稳步提升。同时,报告具体剖析了当前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及运营的九大商业模式——EP、EPC、BOT、ROT、TOT、BOO、TOO、委托运营以及政府当前重点支持的PPP模式,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说明。最后,报告择选主营业务涉及污水处理运营的四家具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碧水源、国祯环保、北控水务、兴蓉环境,分别对其污水处理运营管理的核心竞争力展开分析,得到“打造技术一骑绝尘、积极布局产能扩张、完善产业链结构和快速推进PPP项目”等运营管理经验,但也需注意,快速扩张的PPP项目可能为企业带来的资产负债率高企、经营性现金流短缺等财务风险。

一、环保政策梳理与市场环境

(一)政策支持力度空前,污水处理市场广阔。

近年来,政府对环保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加,出台了诸多支持性的产业政策,对环保行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作为环保行业的重要子行业,水环境治理及污水处理市场需求广阔,同样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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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国务院正式颁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要求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95%左右。

截至2016年底,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3.44%,距离十三五规划目标的95%已非常接近,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7.38%,十三五规划的相应要求基本已实现,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均已达到较高水平。由此可见,增加污水处理率已经不再是污水处理行业的主攻方向。

2016年12月颁布的《“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提出,至 2020 年底,将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十三五”期间,新增污水处理设施规模 5022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模 4220万立方米/日;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共投资约 5644 亿元,其中新增污水处理设施投资 1506 亿元,污水管网的新建和改造投资共计3129亿元,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为4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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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标改造”是城镇污水处理新增长点。

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大部分执行一级B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自2016年7月1日起,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敏感区域内的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标准。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征求意见稿》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的提升给出了明确的态度和趋势。

“十三五”期间规划提标改造规模较高的多为沿海发达地区,随着水环境治理的深入推进和水处理技术的进步,全国范围内的市政污水排放将达到更高的标准,带来千亿规模的提标改造市场空间。

从政府规划的投资中,可以看出,政府对城镇污水处理的关注点主要是淘汰落后产能,提高污水处理的质量和效果。所以,城镇提标改造等将是城镇污水处理市场新的增长点,相关企业在未来应着力提高污水处理的质量,加大研发力度,积极研发和采用新技术,更新并使用更先进的处理工艺,不断提高出水水质,降低管网漏损率,优化污水处理效率,做到提质增效。

(三)乡镇污水处理蓝海迎来高速增长。

与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情况不同,我国乡镇地区经济较为落后,再加上环保意识不强,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基础设施严重不足,使得乡镇污水处理率偏低。2016年,全国建制镇的污水处理率仅为52.64%,集中处理率也仅为42.49%。在全国所有的建制镇中,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数量仅占总数的28.02%,污水处理覆盖率较低。在乡村中,这一情况更为严重,全国污水处理率仅为11.38%,通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的比率只有5.92%,污水处理厂个数也只有441座。从数量上看,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乡村仅占9.04%,污水处理能力严重不足。

国家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在政策和资金上均予以大力支持。2017年2月,生态环境部联合财政部印发的《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中,明确表示,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十三五期间,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涉及1805个县(市、区)、12.82万个建制村,约占全国整治任务的92%。其中,经过整治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要≥60%。在资金上,截至2015年底,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村环保专项基金315亿元,支持全国7.8万个建制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同时,规划也明确表示,在未来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集中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对于十三五规划要求的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13万建制村,按照已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7.8万建制村污水处理规模匡算,预计2020年农村治理投资金额将超过500亿元。在目前乡镇污水处理率普遍偏低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整治并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的背景下,乡镇污水处理这片蓝海即将迎来高速增长阶段。

二、污水处理行业分析

(一)定义与行业标准介绍。

污水处理,是指为了使生活或经济活动中产生的废水达到某一排放水质标准或重新利用而进行的对废水净化的过程。污水处理行业的主要任务在于缓解我国的水污染问题,提高水质和水资源利用率。

按照水资源质量,我国将水质划分为Ⅰ类至劣Ⅴ类6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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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7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7年全国地表水1940个水质断面(点位)中,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为1317个,占比67.9%,较2016年上升0.1个百分点,Ⅳ、Ⅴ类462个,占比23.8%,劣Ⅴ类161个,占比8.3%,较2016年下降0.3个百分点。

面对水少水脏的国情,我国对水环境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国家相继出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国家级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等划分标准,污水排放标准日渐趋严,具体表现为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量(BOD5)、悬浮物(SS)等项目的排放限值逐渐降低,并逐渐强化对氮、磷等水体富营养化相关指标的约束。以目前业内广泛执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为例,一级A标准中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的排放限值分别为50、10、1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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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城镇污水标准的最高级一级A标准仍达不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地表Ⅴ类水标准,因此大多数污水处理厂的排放实际上仍对地表水造成污染。所以,在日益严格的排放标准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是大势所趋,“Ⅳ类水”标准将成为污水处理新标杆。“十三五”规划也明确指出,“十三五”期间,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规模4220万吨/日,提标改造新增资金投入432亿元。此外,环保税的推行,环保督察和专项行动的不断开展以及十九大之后将环保列入三大攻坚战等均表明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带动提标改造的市场空间。

另外,第三方治理也是不可小觑的提标改造市场,随着第三方治理机制的不断落实,第三方主体将在更大程度上参与环境污染治理,这将直接拉动环保产业需求,对专业的污水处理及运营公司是良好的发展机遇。

(二)污水处理所处产业链与分类标准。

广义上的水处理产业链包括三个组成部分——水务设备制造、水务工程建设和水务设施运营,最终到达目标客户。其中,水务设施运营具体覆盖从自然水体、原水生产与供应、自来水生产、管网供应、用户使用、管网排水和中水回收,以及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水处理的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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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义的水务行业产业链看,污水处理位于链条末端,对于水产业的循环利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污水处理阶段保持良好的运作,才能确保产业链有序持续循环。从价值链角度看,污水处理的设备制造、工程施工和服务运营三个环节中,毛利率呈现“倒金字塔”结构,即自上而下逐渐升高,与轻资产的属性特征密切相关。

污水处理服务领域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治理两类。生活污水处理覆盖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等;工业废水治理覆盖电力能源水处理、石化水处理、冶金水处理、其他工业行业废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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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污水处理工艺与技术。

根据《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指南》,污水处理工艺一般来说包含三级处理流程:

一级处理是指去除水中呈悬浮状态的固体污染物质为主的处理过程,该过程主要是对大于5mm的固体颗粒进行筛选和剔除,作为二级处理的预处理步骤,简单容易,可以通过物理法来实现,但在水质净化的方面并没有太大的作用,达不到回用的要求。

二级处理是对有机物质的去除,主要运用生物方法来实现,通过利用细菌或者相应的蛋白酶,对胶体有机物进行分解,对污水进行深一步的过滤,过滤之后,污水基本已经达到部分领域的回用标准,可在适当的条件下进行生产生活,可分为一般处理和强化处理两类。一般处理是指以除去悬浮态和溶解态有机污染物为主要目的的生物处理技术,主要采用普通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适用于对营养盐去除要求不高的城镇污水再生处理活动,强化处理是指以强化氮、磷或同时强化氮磷去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处理工艺,处理方法包括“厌氧—缺氧—好痒法”(A2O)、氧化沟、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等,适用于对营养盐去除要求较高的城镇污水再生处理,经过处理,污水的净化程度可达80%左右。

三级处理是指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未能完全去除的有机污染物、SS、色度、嗅味和矿化物等,主要方法包括混凝沉淀、介质过滤(含生物过滤)、膜处理及氧化等,对污水进行深度净化,达到回用的高标准,进而升华水质。该步骤在第二级处理上进行在一步深度处理,对污水中无法被生物方法处理的氮磷等营养物质和溶解性盐类进行降解和去除。经过该步骤处理后,污水中的污染物质得到了最大程度的灭除,水质可达安全级别。该步骤是污水处理技术的充分体现膜处理法。

污水处理技术按照原理可以分为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生物化学处理法。

物理处理法是指通过物理方法来去除污水中的固态污染物、不溶解性污染物以及寄生虫卵等,主要方法包括筛滤法、沉淀法、上浮法、过滤法、气浮法以及反渗透法。

化学处理法是指利用化学反应的作用,分离回收污水中处于各种形态的污染物质。主要方法有中和、混凝、电解、氧化还原、萃取、吸附以及离子交换等,主要用于处理生产污水。

生物化学处理法是指利用微生物的代谢作用,使污水中出于溶解、胶体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转化为稳定的无害物质,主要包括利用好痒微生物作用的好痒法和利用厌氧微生物的厌氧法,前者用于处理城市污水以及有机性生产污水,代表方法为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后者多用于处理高浓度有机污水与污泥,现在也用于处理城市污水以及低浓度有机污水。

1、生物膜法

生物膜法是在充分供氧条件下,用生物膜稳定和澄清废水的污水处理方法。生物膜是由高度密集的好氧菌、厌氧菌、兼性菌、真菌、原生动物以及藻类等组成的生态系统,其附着的固体介质称为滤料或载体,生物膜自滤料向外可分为厌氧层、好氧层、附着水层、运动水层。

在污水处理构筑物内设置微生物生长聚集的载体(即“填料”),在充氧条件下,微生物在填料表面聚附着形成生物膜,经过充氧的污水以一定流速流过填料时,生物膜中的微生物吸收分解水中的有机物,使污水得到净化,同时微生物也得到增殖,生物膜随之增厚,当生物膜增长到一定厚度时,向生物膜内部扩散的氧受到限制,其表面仍然是好氧状态,而内层则会呈现缺氧甚至厌氧状态,最终导致生物膜脱落,随后,填料表面还会继续生长新的生物膜,周而复始,使污水得到持续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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膜处理在污水治理过程中有着非常高的地位,其中主要的就是利用生物来对污水中的主要成份来进行一定的筛选,之后再通过降解、吸附等方式来对污水进行净化处理,对污水所造成的冲击力以及负荷的持久性都是比较强的,而且操作起来较为简单,对地面的要求比较低。由于膜处理法所具备以上明显优势,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已经成为主要的应用方法。

2、活性污泥法

活性污泥法是以活性污泥为主体的废水生物处理方法,该法是在人工充氧条件下,对污水和各种微生物群体进行连续混合培养,形成活性污泥。利用活性污泥的生物凝聚、吸附和氧化作用,以分解去除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然后使污泥和水分离,大部分污泥再回流至曝气池,多余部分则排出活性污泥系统。

具体步骤为,第一阶段,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被活性污泥颗粒吸附在菌胶团的表面上,同时一些大分子有机物在细菌胞外酶作用下分解为小分子有机物;第二阶段,微生物在氧气充足的条件下,吸收这些有机物并氧化分解,形成二氧化碳和水,一部分供给自身的增殖繁衍,活性污泥反应的结果为,污水中有机污染物得到降解而去除,活性污泥本身得以繁衍增长,污水实现净化处理。经过活性污泥净化作用后的混合液进入二次沉淀池,混合液中悬浮的活性污泥和其他固体物质在这里沉淀下来与水分离,澄清后的污水作为处理水排出系统,经过沉淀浓缩的污泥从沉淀池底部排出,称为“剩余污泥”,实际上,污染物很大程度上从污水中转移到剩余污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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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污泥法对污水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更多的生物学的分支利用氧化的方法对污染物进行处理,之后再通过高举和沉降实现污泥成分的分离,从而流出清水,此种处理方法的应用范围非常广,可以更好地保证水质,有效降低污水有毒物质含量。日本城市的污水处理厂在进行污水治理的过程中更多地使用这种方法进行操作,基本步骤为,先利用活性污泥对其中的恶臭气体进行处理,之后进行常温干燥,再将干燥的污泥重新侵入水中来获得固定化的污泥,污泥和臭气体进行集合之后就会形成一种固定的物质,从而对恶臭气体进行消除。但是此方法所需要的成本较高,使用中存在一定的限制。

3、臭氧氧化处理法

用臭氧作氧化剂对废水进行净化和消毒的处理方法,主要用于水的消毒、去除水中酚、氰等污染物质、水的脱色、去除水中铁、锰等金属离子、去除水中异味等。臭氧氧化处理法在进行污水处理过程可以对污水中含有的有机物质进行一定的分解,利用臭氧进行处理的方法更多的是对污水中进行杀菌处理,该方法较为简单、成本较低、处理效果也较为理想,但是臭氧处理法所使用的范围比较小,更多需要和其他污水处理法结合使用,更多适用中小规模的污水处理。

4、污水处理物联网技术

污水处理更多地与物联网技术进行连接,在其处理的不同位置安装智能传感器,是近年来所出现污水处理创新方法,主要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水泵站控制系统设备等进行联合,共同组建物联网感知层,利用先进的无线网络、无线数据,构建通讯传输系统,更好地实现污水处理系统数据的实时收集、传输、储存及处理。

这些智能传感器收集水质、温度变化、压力变化、水和化学物质泄漏等数据,并将这些数据发送回应用程序,该应用程序将这些数据信息综合成可操作的见解,也可追踪污水质量、可饮用性、压力和温度,包括动态传感器集群和强大平台驱动分析在内的解决方案可以让操作员测量液体流量、跟踪整个处理厂流量,工程师可对这些数据进行解读;同时,物联网还可以在泄漏监测中发挥作用。它可以向远程管理系统发送即时警报,使工程师能够更快地做出响应,通过预测性维护,可以在问题发生之前采取措施;在污水处理中使用物联网的另一个好处是检测初步处理后的残留化学物。早期检测痕量有助于优化该设施的处理流程,并确保化学品的排放保持在法定限度内。

该技术可以更好地实现对于污水处理全流程控制,从污染源、管理网、污水处理厂到最后的水资源流放实现全覆盖,并建立相应的应急联动与预警预报系统,污水处理效果较为理想且覆盖的范围广,可适用于较大规模的污水处理。

(四)成本—收入模式分析。

1、运营成本分析

污水处理运营项目的运行成本一般包括能源费用(电力、蒸汽等)、药剂费用、污泥处置费、人工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费、维修费用、财务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等构成。

(1)人员费:包括污水处理厂职工的工资福利和津贴补助等,每月基本不变。

(2)动力费:主要是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所产生的电力费用,根据电力部门及项目所在地具体收费标准,按用户电压等级和性质具体计算,冬季需供暖地区还应考虑供暖费用。运输费主要是运输污泥产生的费用,可忽略不计。

(3)维修费:包括日常设备维修保养费、设备大修和管道维护费。

(4)药剂费:主要在污水处理的过程中,投放的各种药剂费用之和,药剂主要包括化学试剂、絮凝剂、消毒剂等。

(5)折旧费:污水处理厂通用仪器设备、输送管道及泵等电器设备都在预计净残值的4%,折旧年限由国家统一的时间范围进行计提。

(6)尾水、尾气、污泥处置费:污水处理厂尾水与沼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等所产生的费用,按相关部门的具体规定计算。

(7)其他管理费:包括管理和部门办公费、差旅费等不属于以上项目的支出。

其中,能源费用是主要费用,污水处理运营管理企业需要关注和研究生产各环节能源使用情况,通过流程改进或技术改造回收利用能源,充分利用国家降低能源成本相关政策,比如售电改革、合同能源管理等,调整具体业务模式,降低运行成本。利用富余产能,开展协同业务,在项目规划和建设时,应合理评估负荷,可采取土建和公共配套设施一次到位、设备分期实施的方式,在项目建成后,如果产能有富余,在符合生产规范和排放标准、不降低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协同处理其他类似废物,比如餐厨垃圾协同有机污泥进行厌氧处理,生活垃圾协同干化后污泥进行焚烧等,协同处理可以共享处理系统(焚烧、厌氧等)、臭气处理系统等,利用热值或有机质,不仅提高生产效率,也增加营收。

2、运营收益分析

目前我国的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费基本由政府部门向有关企业或者有关个人收取,再由政府部门统一向污水处理厂支付,所以污水处理企业的收益模式主要在于收费模式。目前,我国污水处理企业收费模式主要包含四种类型:

(1)保底水量法

保底水量法是指在计算污水处理服务费时会提前制定保底水量,污水处理企业的污水处理量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保底水量,也一并按照保底水量计算其污水处理费,但超过保底水量的部分,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会相对偏低。该种模式下,污水处理厂没有太大的生产压力,不管污水处理量有没有达到规定的保底水量,企业都会收到固定的污水处理服务费。该模式难点在于保底水量的制定,如果保底水量制定过低,企业的盈利不能保证,如果保底水量制定过高,不能激发企业的生产积极性。

(2)简单计算法

本方法是指根据污水处理产的实际处理水量,制定较为合理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在计算企业水价时将实际处理水量与污水处理服务单价简单相乘。该方法问题在于企业的最低盈利无法得到保障,处理的水量决定最后收益,企业收益存在较大不稳定性。

(3)“简单计算+违约金”法

该方法是在简单计算法的基础之上,如果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水量没有达到规定的最低标准,就对污水处理厂进行一定程度的违约处罚。本方法会较大程度激发污水处理厂的积极性,但同时也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运营压力。

(4)平均值分段计价法

平均值分段计价法是指通过计算污水处理厂的月均处理污水量,根据平均值将污水处理费支付标准分为两段,低于月均处理水量的部分,水价定价偏低,高于平均值的部分水价定价偏高。

3、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价格机制

2018年,印发《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包括污水处理在内的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政策体系将在未来三年内初具雏形,取消此前的“一刀切”价格,取而代之的为建立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意见》要求,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分类分档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促进企业污水预处理和污染物减排,并以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污水总量、污染物去除量、经营期限为主要参数,鼓励地方根据企业排放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环保信用评级等,促进企业污水预处理和污染物减排,并明确提出工业园区要率先推行。

同时,《意见》进一步鼓励各地建立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以促进企业污水预处理和污染如减排,支持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提高至一级A或更严格标准的城镇和工业园区,相应高污水处理费标准,并强调长江经济带相关省份要率先实施。城镇区域,将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逐步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农村区域,在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地区,综合考虑村集体经济状况、农户承受能力、污水处理成本等因素,探索建立农户付费制度。

4、污水处理运营企业绩效指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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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污水处理项目主要运营模式

目前,我国污水处理企业的主要投资模式有EPC、BOT、PPP、TOT和委托经营等。

(一)EP模式(Engineering,Procurement)

EP总承包模式,即设计加采购承包,总体原则是以项目总体计划为指导,以总承包合同为依据,以设计为根本,以控制质量成本、工期为目标,以信息管理为手段。政府或其授权方将工业或市政的大型整体配套水处理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或邀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总承包商中标后,拟定方案、设计系统,就工程施工、设备集成、系统调试等环节分包招标或邀标,然后通过系统组装集成的方式组成一个能完成特定功能的系统,交付给项目业主。EP模式不涉及土建安装工工程。

(二)EPC模式(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EPC模式是EP模式的延伸,在EP模式的基础上增加土建安装过程。一般是指项目工程的总承包方与项目业主一旦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项目工程的总承包方对整个项目的各大环节进行工作负责,以项目设计为主,采购、施工相配合,认真完成各大环节之间的衔接与管理工作,做到合理紧密配合,认真完成项目工程的质量、成本、安全等各大环节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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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其他建筑行业,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行具有延续性、长期性等特点,对于建筑行业的工程总承包商,工程建设项目的完工意味着项目建设程序的终结,但是对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总承包商的建设过程充分体现其污水处理工艺设计的要求。在调试完成移交业主后,如果业主不了解污水处理行业的技术特点,或者对总承包商的设计思想不理解,就会导致污水处理工程的运行管理不善,影响整个工程的运行效果。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明确规定了工程调试移交阶段承包商应在移交建设工程的同时,完成对运行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以充分发挥总承包商在技术领域的专长,为业主提供后续的运行管理指导。

(三)BOT 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

即建造—运营—移交方式,目的是为了解决地方基础设施发展的需要和地方财政困难的矛盾,这种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限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该种模式下,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融资,组织项目建设,管理项目运营,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移交给当地政府。BOT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政府保证其最低收益率,一旦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政府应给予特别补偿。这种模式一般适用于改建或扩建的污水处理厂。

由此可见,企业承担水处理系统项目的筹资、建设、运营与维护,在合同期内拥有、运营和维护水处理系统,并通过收取使用费或服务费用,回收投资并取得合理利润,合同期满后,水处理系统的所有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授权方。BOT模式相较EPC模式,是在后者基础上,增加了对项目的投资及项目运营期的运营管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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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而言,政府付出的不再是一次性的巨额财政资金,而是实实在在的“特许经营权”,政府可用将来的按政策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发挥现实的环境效益,将以前的一次集中支付调整为分期支付,可进一步减轻财政压力。其次,有利于投资主体和投资结构的多元化。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在我国历来是政府投资,投资结构单一,在立项、选项和建设过程中管理漏洞多,难度大,而且限于政府财力,积压项较多。采用BOT模式;可以从国际、国内乃至民间多渠道融资,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资本在短时间内能够迅速放大,而且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项目管理水平、技术水平都会有较明显的提高。

案例:在国内的污水处理项目中,BOT 模式应用的相对较多,其中哈尔滨太平污水处理厂就是比较典型成功的案例。在哈尔滨太平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期间中,为了减轻当地政府财政压力,规避和改善地方单一模式投资的弊端,采用分期支付的付款方式。此外,哈尔滨市市供排水集团还决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2003 年 9 月,哈尔滨市政府对哈尔滨太平污水处理厂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 BOT 业主。最终,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与北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其污水处理服务费为 0.598 元/吨。次年初,哈尔滨太平污水处理厂的项目主要由清华同方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其规模为每日处理污水 32.5 万吨,相应的特许经营期限为 25 年。

(四)ROT模式(Retrofit—Operate—Transfer)

即“投资改造—运营—移交”,企业按照签订的提标改造及运营管理合同、技术改造特许经营协议等,对客户已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之后在商业运营期内提供专业化运营。委托方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运营服务费。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客户无偿移交项目设施及相关的运营记录等。ROT模式模式适用于需要改扩建的水务设施,解决了政府缺乏扩建工程资金的问题,同时又将原有设施的运营管理结合起来,若设计的好,可以是一种非常贴近实际情况的投融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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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焦作市博爱县清源污水处理厂是一座传统的市政污水处理厂,采用三沟式氧化沟工艺,处理标准为一级B排放标准。中持水务采用ROT 模式,投资建造了具备脱氮除磷功能的污水深度处理系统和污泥稳定化系统,并且帮助政府将污水处理厂的提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后出水全部回用到附近的火电厂,良好实现了提标改造、总量减排和污水资源化以及污泥无害化四个目标。

(五)TOT 模式(Transfer—Operate—Transfer)

TOT模式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方将建好的污水处理设施在一定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有偿转让给企业进行运营管理,企业向政府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以此来支付营运成本并获取投资收益,特许经营期结束后,企业将污水处理设施整体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方。

TOT模式适合于有收费补偿机制的存量设施,政府部门希望通过经营权转让套现。在国内实践中,移交给民营机构的仅为经营权还是包含资产所有权的两种交易均有出现,前一种交易条件下,类似于政府一次性回收几十年设施租金,因此也称为POT(Purchase—Operate—Transfer)。

从本质上看,TOT模式是一种租赁行为,政府作为资产拥有者,将公共设施一段时间的经营权交给投资者,作为一种等价交换,投资者要向政府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另外,TOT项目不涉及相关建设期的风险,只是TOT项目区别于以资信为基础的传统融资方式的最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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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兰州市七里河安宁区污水厂的规模为每日处理污水能力16 万吨,其服务面积为 42 平方米公里。由于该项目主体工程及相应的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安宁污水处理厂长期处于低负荷的运行状态。为了加大兰州市对污水处理的力度,解决在污水处理方面的资金困难,市政府对兰州市污水处理项目的招标决定采用 TOT 模式。最终,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该项目,其中标价为 4.96 亿元,相应的运营管理期限为 30 年。在合同运行期间,运营管理商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由政府支付,合同期满结束后将该项目移交回政府。

(六)BOO模式(Build—Own—Operate)

由企业建设和拥有运营污水处理设施,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方授权企业在委托运营期内负责污水处理项目相关设施的运营及维护,企业在特许经营期届满后将保留设施,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BOO模式适合于收益不高,需要给投资人提供更多财务激励的新建项目,与此同时,要求政府对这些设施的运营服务质量进行监管,该模式在国内固废类项目使用较多,如常熟垃圾焚烧项目BOO,但国内的水务项目极少采取该种模式。

(七)TOO模式(Transfer—Own—Operate)

即企业收购已建成设施的特许经营权及相关资产所有权,地方政府授权企业经营污水处理设施,企业在特许经营期内收取污水处理费用,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设施保留,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

(八)委托运营(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Contract)

委托运营是指拥有水务设施所有权的政府部门通过签订委托运营合同,将设施的运营和维护工作交给民营机构完成,民营机构对设施的日常运营负责,但不承担资本性投资和风险,通常政府部门向民营机构支付服务成本和委托管理报酬。

委托运营模式适用于物理外围或责任边界比较容易划分,同时其运营管理需要专业化队伍和经验的水务设施,该模式下,政府并不急于套现设施投资,而是着眼于提高设施运营管理和服务的质量,或者没有足够专业化的队伍进行运营。具体案例如广东西朗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深圳草埔污水处理应急工程委托运营等。

案例:相对于资金需求量较大的BOT 等模式项目,委托运营模式的资金需求相对较小,其重点在于运营环节的竞争。武进污水处理项目是比较典型的小规模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2009 年,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水务局将本地区的三个污水处理项目进行捆绑委托运营招标,中标的运营企业可整体统筹安排其相应的技术、人力等资源,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成本。最终,深圳市大通水务有限公司中标,其中标污水处理单价为每立方米0.385 元。

(九)PPP模式

广义的PPP模式是指公私合作投融资模式,以授予私人部门特许经营权为特征,包括BOT、TOT、ROT等多种模式。狭义的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期合作关系。项目发起人向社会招标,企业中标之后,政府或委托方参股中标企业设立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与地方政府签订PPP协议,并获得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的收入包括建设期的建造收入和运营期的运营收入。

政府高度重视并鼓励在污水处理项目中实施PPP模式,这是由于PPP可以解决政府资金问题并带来效率提升。污水处理企业传统的发展模式主要是依赖政府的财政收入,以EPC/BT/BOT的模式进行,这就使得政府资金负担重,同时由于治理技术有限,水环境治理效率低下。而PPP模式的出现可以将政府从资金链中摘出来,变成项目提供方和监督方,同时引入社会资本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以及长期合作,解决了政府的资金问题并帮助政府进行角色转换,有效提升水环境治理的效果和效率,因而在污水处理项目中实施PPP模式是极其有利的。2017年7月,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要求政府参与的新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有序推进存量项目向PPP转型,预计将释放超3000亿的项目存量,PPP模式将继续深化并加速落地,资金、技术实力雄厚的综合水处理企业有望通过提高PPP项目拿单量来实现进一步的增长。据统计,当前在PPP项目库中,与污水处理相关的项目所占比重超过15%。

PPP模式下,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项目,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不对称程度也会减少,有利于政府减轻债务负担,缓解融资压力,促进职能转变,有利于企业降低参与公共领域项目的门槛,拓宽发展空间,实现公共产品供给效率的提升,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在此过程中,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协议,承诺将按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以帮助企业获得贷款,并且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加深入;企业则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等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投资回报,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加深入。

根据财政部根据财政部与环保部在2015年4月9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现实需求,在PPP适用范围上进行了全面拓展,涵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湖泊水体保育、河流环境生态修复与综合整治、湖滨河滨缓冲带建设、湿地建设、水源涵养林建设、地下水环境修复、污染场地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重点河口海湾环境综合整治、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等。这些内容都需要一个区域集中打包,通过环境合同绩效管理来运作的区域PPP项目。PPP模式环保产业基金能够充分体现政府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方向,政府信用背书能够为环保产业基金增信,在资金构成中,财政资金占比不高,主要发挥的不是投资作用而是引导作用,同时,环保产业基金还可以在自有基金的基础上撬动多倍杠杆,以获得更多有效融资。

案例:2007年,某县人民政府、某区人民政府和某环保企业签订“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运营和移交特许权协议”(BOT模式),约定合作期限为30年,到期后污水处理厂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接受方,具体实施过程为一、二期分期建设,总规模日处理量为6万吨/日,先期投资、建设、运营第一期工程,设计日处理量为3万吨/日,排放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2011年,某区人民政府退出BOT协议,由某县人民政府和某环保企业继续履行。当前,由于人口与经济发展,一期工程无法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BOT协议启动二期工程,又由于相关环保要求,排放标准由一级B调整为一级A标准,因此同步进行一期提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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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市公司污水运营管理特征分析

(一)碧水源——技术铸就核心竞争力。

1、公司简介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海归学者创办于2001年,是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坚持以自主研发世界一流的膜技术来解决中国“水脏、水少、饮水不安全”三大问题,以及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公司于2010年上市,是创业板上市公司中市值最大的企业之一,目前公司净资产约200亿元。

碧水源专注于环境保护领域,主要采用先进的膜技术为客户一揽子提供建造给水与污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厂与海水淡化厂及城市生态系统的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并制造和提供核心的膜组器系统和核心部件膜材料,是中国唯一一家集全系列膜材料研发、全系列膜与设备制造、膜工艺应用于一体的企业;同时,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家用及商用净水器产品,并提供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市政与给排水的工程建设服务。目前,公司已经形成市政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自来水处理、海水淡化、民用净水、湿地保护与重建、海绵城市建设、河流综合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市政景观建设、城市光环境设计建设、固废危废处理、环境监测、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等水处理领域的全业务链。

2、“EPC+PPP”经营模式,运营收入优化现金流

公司的优势业务为环保整体解决方案,主要采用先进的膜技术为客户一揽子提供建造给水与污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厂的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包括技术方案设计、工程设计、技术实施与系统集成、运营技术支持和托管运营服务等,其中母公司主要通过膜产品销售形成收入,子公司通过运营期项目的水费形成收入。

公司主要采取“EPC+PPP”结合的经营模式,其中传统业务多以EPC模式进行,BOT模式为PPP项目的核心内容。2017年包括EPC和PPP在内,新签订单达到449亿,同比增长90%,增长速度迅猛,其中水厂订单估计占比50%左右,2018年一季度新增订单势头依然强劲。由于公司对项目选择的标准很高,在支付条件和毛利率等诸多方面严格把关,订单质量也在提升,结构优化趋势明显,在2018年新增订单中高毛利的水处理核心业务占比从去年的50%提升至80%,高毛利业务占比的提升将直接推动公司今年盈利能力的改善,未来,随着在手订单落地的进一步加速,将有更多项目进入建设期,也将会更有力地保障2018年业绩的高速增长和盈利能力的稳步回升。

运营开启增长模式,盈利、现金流将迎来同步改善。由于我国污水处理起步较晚,污水处理企业发展还不成熟不完善,由于碧水源的优势集中在核心设备和技术以及水处理工程领域,目前绝大部分营收都来自于工程类项目。工程类项目建设周期长,前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同时企业存在大量的应收款项,回款周期较长,回款的状况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导致公司前两年现金流状况较差。同时工程类项目受政策、经济形势等宏观因素影响较大,波动性程度较高,会使企业面临的风险增加,而运营类收入产生的收益持续、稳定,风险更小,有利于企业现金流的改善。目前,公司大多数项目处于建设期,但运营收入的比例在不断增加,2018年一季度转入运营期的订单贡献了1.24亿元的运营收入,同比增长119%。虽然目前运营收入占比很低,但未来一段时间,公司转入运营期的项目将不断增加,运营收入将会迎来阶梯式增长,这将直接推动企业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的同步优化,成为企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的原动力。

3、专注布局膜技术战略

目前,公司核心技术包括MBR(膜生物反应器)技术和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 MF(微滤膜)、UF(超滤膜)、DF (纳滤膜)和 RO(反渗透膜)等技术,是目前世界上承建大规模(10 万吨/日以上)MBR 工程最多的企业,占全世界总数量的 50%以上;同时,公司可以将污水通过自主创新的“MBR+DF”技术直接处理为地表水Ⅱ类或Ⅲ类的高品质再生水,是国内唯一拥有该技术并完成大规模工程应用的环保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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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开发的3AMBR生物脱氮除磷膜生物反应器新工艺技术、3HMBR、Safe-MBR等工艺

与传统的水环境治理技术如活性污泥法等相比,碧水源自主研发的MBR膜技术具有污水处理效率高,出水质量稳定,出水水质高,污泥产量少,自动化程度高以及用地面积少等前者不可比拟的优势。此外,MBR膜不仅可以用于小规模和分散性的污水处理,对大规模的污水处理同样可以胜任,只需要增加膜组器的数量即可。但由于MBR技术的建设费用和后期运营维护成本较高,成为制约其在出水水质要求低的项目上的大规模应用的主要因素。但近几年,随着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推广,市场认可度在提升。同时,伴随着国家新《环境保护法》和“水十条”的出台,供给侧改革和水处理标准的逐步提升,催生了我国多地区对高品质水环境和再生水的刚性需求,加上区域性污水排放标准的提高,国家开始实施消灭黑臭水体及劣V类水体战略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MBR技术作为全球目前最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将迎来快速发展良机。目前公司的膜技术在我国水务市场的占有率仅为10%,发展潜力巨大。

2014年公司首创DF(超低压选择性纳滤)膜,并结合MBR技术,开发了MBR-DF双膜新水源技术。这一技术对污水处理分为两步,第一步利用MBR工艺技术将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提升至地表水IV类标准,形成高品质再生水,第二部则是采用DF膜产品,将污水深度处理达到地表III类以上标准,使出水达到饮用标准,起到污水资源化、出水回补水源地的作用。由于该技术使得水资源循环再生成为可能,在我国水资源总体匮乏的大背景下,未来应用前景极好,可以说是一片蓝海,可以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

双膜新水源技术在大幅提高水质的前提下,成本并未显著上升,DF膜技术投资成本仅为反渗透膜技术的60%左右,与远距离调水、海水淡化等解决水少问题的其他方案相比,通过MBR-DF双膜新水源技术更具成本优势。由于MBR-DF双膜新水源技术为碧水源所独有,且在世界范围内处于领先水平,垄断性技术优势为碧水源树立市场地位,打造核心竞争力提供了有利支撑。

4、PPP模式下项目的快速增长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

公司回款力度加大以及对上下游企业占款能力增加将使得经营性现金流逐步改善,PPP业务的快速增加使得公司未来投资支出持续增长,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尚不足以支持资本性支出需要,企业仍需要依赖外部融资,所以未来预计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也将保持在较高水平。由于经营性现金流改善速度跟不上投资需求的增长,预计未来一段时间现金流量净额仍为负,但绝对值会逐渐减小。总体来看,公司未来几年经营性现金流会得到逐步优化,盈利质量会提高,现金流量净额也会缓慢改善,但企业订单的爆发式增长可能使企业负债率继续增加,加上短期流动性的不乐观,企业可能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二)国祯环保——外延并购扩展工业、乡村污水处理市场规模。

1、公司简介

公司成立于1997年,起初从事热电联产业务,于2000年收购安徽中联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开始从事生活污水处理业务,热电联产业务逐步退出。2006年以后,公司已成为专业从事生活污水处理的企业,逐步形成以“设备销售、环境工程EPC、生活污水处理投资运营”为一体的经营模式,为各地方水务局及水务集团提供服务。公司于2014年8月上市,2015年收购麦王环境和挪威BIOVAC公司,切入工业废水处理和小城镇污水处理领域。2016年,公司为适应市场变化,迅速抢占水环境治理市场,设立了水环境PPP中心,开始向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发力。目前,公司形成了水环境治理综合服务、工业废水处理综合服务、小城镇环境治理综合服务三大业务板块。在业务模式上,公司主要以运营和工程为主,2017年运营和工程营收占比分别为36.68%、56.09%。2017年毛利率较低的工程板块占比同比增加了14.64个百分点,导致公司整体毛利率有所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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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市政污水处理领域较早提供“一站式六维服务”的公司。公司已建立和拥有完备的产业链优势,为客户提供水环境综合治理、村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地表类IV类水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污泥干化等市政水处理领域以及工业水处理领域的全产业链服务,专业从事环保工程的设计研发、工程承包、设备研发与集成、运营管理和投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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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污水处理运营规模增速提升

公司深耕市政污水处理市场多年,于上市之初便具备243 万吨/日的污水运营规模。上市之后,公司继续提升市政污水处理能力,业务覆盖十几个省市,运营污水厂数量从 80 多家提升到 100 多家,运营规模从2014 年 243 万吨/日提升到当前的 446 万吨/日,3 年复合增长率为22.44%。公司当前在手运营规模在 A 股上市公司中排第三位,仅低于碧水源(>2000 万吨/日)和首创股份(1090.04 万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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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污水处理厂未来面临的提标改造需求巨大,运营资产在带来长期稳定现金流的同时,还将在提标改造的过程中实现升值。公司将技术和运营作为经营的中心,围绕水处理工艺的提标升级、设备的节能降耗开展研究创新,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了充足的技术储备;多年的市政污水厂经营也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在新增市政污水处理和提标改造需求持续释放的过程中,有充足的优势进一步抢占市场,实现主营业务的持续增长。

3、公司收购挪威GEAS公司,积极布局农村污水处理市场

截至2017年底,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村环保专项资金435亿元,完成13.8万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而全国共有60万个建制村,当前治理比例仅有23%,村镇环境治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仍然严重滞后。根据《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要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累计达到全国建制村总数的1/3以上;整治过的建制村环境不断改善,确保已建农村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农村污水处理市场总投资可达3592.24亿元,考虑目前已完成13.8万个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距离“十三五”完成1/3的目标还差6.2万个建制村,约占整个市场空间的10.33%,则只考虑完成任务,“十三五”期间农村污水治理仍需投资371.08亿元。

2015年,公司收购挪威Goodtech Environment AS公司100%股权。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旗下包含三大主打品牌Biovac、Haco、Fluidtec,分别为处理中小型规模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设施、过滤器污水净化系统和膜饮用水处理系统,主要应用于住宅、公用部门和军队,在挪威具有较好的口碑和品牌知名度。通过此项并购,公司可将自动化程度高、可实现无人值守,外观造型美观紧凑、出水水质效果好的Biovac污水处理设备设施以及投资成本低、运行费用省、处理效果好的Haco过滤器污水净化系统应用于污水处理量较小、经济不太发达的中小城镇的乡镇污水处理系统,快速增强自身在小城镇环境治理领域的技术力量,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下开拓新的业绩增长点。

4、公司收购麦王科技,抢占工业水处理庞大市场空间

我国工业废水治理投资总额在2007年达到最高峰,2008年以后出现大幅下滑。2016年,全国工业废水治理完成投资总额为108.24亿元。在供给侧改革和前期环保督查的影响下,不少中小工业企业被关停或整改,当前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投资很难出现明显增长。我们假设到2020年,每年工业废水治理投资总额保持3%的增长,则估计2017-2020年的工程投资额分别为:111.49,114.83,118.28和121.82亿元。根据《2015年环境统计年报》,2015年工业废水年运行费用为685.3亿元。一方面,新增或改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会带来新的运营需求;另一方面,工业废水运营单价趋于上升,均会提高工业废水运营需求。我们以2015年为基础,假设运营需求每年保持5%的增长,则2016-2020年的运营市场空间分别为:719.57,755.54,793.32,832.99和874.64亿元。将工业废水工程投资和运营费用加总,得到2020年,工业废水处理市场空间将达到996.46亿元。

2015 年,公司以 3.69 亿元收购麦王环境 72.31%股权,切入工业水处理领域。麦王环境在工业废水零排放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拥有专有专利技术“零排放工艺包”,可帮助客户节省投资和超过 50%的运行费用,该工艺在国内外已拥有多处成功案例。公司独创 CAF®涡凹气浮系统,享有独家制造许可证,属美国商务部和环保局的出口推荐技术。CAF®涡凹气浮系统不需要安装循环泵、空压机、高压泵、压力容器、地下管线等配套设施,具有占地小、能耗低、安装方便、操作简单等特点,与传统气浮技术相比具有显著优势。工业废水成份复杂、危害大、处理难度高,相对市政水处理来说,对企业的技术和项目管理能力有着更高的要求。麦王环境具有核心技术和众多高端客户的项目经验,在工业水处理领域优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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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PPP模式致使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企承压

尽管公司借助PPP模式迅速崛起,但是PPP模式也具有一次性投资规模大、投入回收周期长的特点。虽然公司经营业绩持续提升,进入运营期项目逐年递增,但由于承接的PPP模式业务快速增加,占用资金大,需要进行大量项目融资,造成公司资产负债率持续提高。2017年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增长至 72.61%,在同类企业中处于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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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控水务——PPP项目爆发式增长,积极布局产能扩张。

1、公司简介

2008年北京控股收购上华控股有限公司,并将其更名为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定位为其旗下水务业务的上市平台。北控水务集以水处理服务和水环境治理服务为两大核心业务,布局水务、环保全产业链。

依靠国资背景,在项目获取上竞争优势明显。北控水务的大股东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北京市最大的国有企业之一,主营业务覆盖城市燃气、固废处理和城市水务等公用事业。北控集团是中国最大的城市燃气分销商之一,同时经营有啤酒企业燕京啤酒,在各个业务领域都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北京控股得到北京市政府的长期有力支持,因此北控水务在获取新项目方面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并且有获得北京地区相关资产注入的可能性。

北控水务以水处理服务和水环境治理服务为两大核心业务,布局水务环保全产业链。其中水处理服务主要分为污水及再生水服务、供水服务两部分;水环境治理服务主要分为环境治理建造服务(包括综合治理项目建设、BOT水务项目建设)、水环境治理技术服务及销售设备。

2、国内外兼并收购,积极布局产能扩张

2008年之后,北控水务通过开建新项目和不断对外收购实现了业务的成功扩张。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的水处理总设计能力己达2,717万吨/日,在运水处理能力达1,648万吨/日,是国内最大的水务公司,污水处理市占率约4%。北控水务长期在中国水务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2014年北控水务作为唯一的中国企业入选全球水务资讯(GWI)年度水务公司奖项的四佳之一;2010-2016年,连续六年入选中国水网中国水业十大影响力企业前三名,在2016年更位居第一位,是中国水务行业绝对龙头。

污水及再生水处理领域,国内方面,到2016年底,北控水务在中国有207座在运污水处理厂及5座再生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处理厂总设计能力分别为996万吨/日及49.7吨/日。平均每日处理量为886万吨,平均每日处理比率为86%。年内实际总处理量为31.2亿吨,平均污水处理价格约为每吨1.01元人民币,较2015年下降了0.02元/吨。海外方面截至2016年底,公司在葡萄牙拥有24座污水处理厂,在新加坡拥有1座再生水厂,总设计能力为28.32万吨/日,年内实际处理量为3150万吨,年内总营业收入为1.59亿港元。

3、PPP 项目推动水环境治理业务加速发展

受PPP推动的影响,综合治理建设业务呈爆发式增长,其中增长最快的是环境治理建造中的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业务,收入从2015年的18.9亿增长到2016年的46.1亿,同比增长144%。综合治理项目建设领域,公司有20个综合治理项目在建造中,项目位于北京凉水河、北京萧太后河、河南洛阳、佛山高明、佛山三水、云南玉溪、四川遂宁、内蒙古乌海及马来西亚登加楼。建设BOT水务项目领域,截至2016年底,在建水厂主要位于北京、山东、江苏、新疆及河南各省市。水环境治理技术服务及销售设备领域,拥有多项水处理厂工程咨询及设计资格。作为水务市场之综合水务系统解决方案供货商,公司不但在竞标、建设及经营污水处理项目累积丰富经验,而且成功向其他营运商及建造商推广其处理技术及建造服务经验。

4、实现全产业链布局

2014年5月,北控水务以1.81亿元取得南京市政院100%股权。南京市政院是公司收购的第一家轻资产技术公司,拥有多项市政公共事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咨询和设计资质。布局市政设计业务领域主要从两个方面利好公司获取PPP项目:第一,通过南京市政院的业务关系,公司从项目前端的设计环节切入,提早并加深与政府的联系,开辟拿单新路径;第二,通过收购公司实现全产业链布局,具备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整体服务能力,在PPP项目大型化、综合化的趋势下,公司具备更强的拿单实力。北京市政院并入北京控股,北控水务与其组成联合体可承接我国所有工程设计业务。2016年2月1日,北京市国资委宣布北京控股与北京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简称:北京市政院)重组通知。重组后,北京市政院将并入北京控股。北京市政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是全国少数拥有该资质的企业之一,位列“中国市政工程设计八大院”。随着环保项目规模扩大、综合性变强、效果指标日趋严格,一些重大项目的设计资质要求会更高。北控水务与其组成联合体变可取得我国工程设计业务的通行证。

5、采用股权基金模式将撬动更多项目,实现资产出表

以通州PPP项目为例,总投资177亿元,其中77亿元由政府出资,30亿元由少数股东出资。在传统的方式下,剩下的70亿元80%是银行贷款,北控出资14亿元。如果采用基金的模式,20%的权益部分由基金出资,其中90%由优先级出资,10%由劣后级出资,公司作为劣后方之一出资不到1.4亿元。目前的赤峰和通州项目的基金期限和项目周期是匹配的,在15-25年。未来,基金模式将是公司大型PPP项目的主要融资方式,在PPP项目需求集中式释放的背景下,采用基金的模式有助于公司抢占订单、用有限的资金做更多的项目。

公司采用基金的模式,在基金公司股权结构中占比不超过50%,并且不对项目承担除建设责任以外的担保,将实现资产出表,有利于控制公司的负债水平,在把PPP项目规模做大的同时不扩表,实现向轻资产模式转型。

(四)兴蓉环境——完善产业链布局,抢占深耕蓉城市场。

1、公司简介

公司是一家70年专注水务环保事业的国有控股企业,2010年借壳蓝星清洗成功上市,介入污水处理业务;控股股东兴蓉集团先后于2010年、2011年向公司注入成都市排水公司100%股权、成都市自来水公司100%股权,主业进一步扩张至供水领域;2012年,公司收购兴蓉集团的再生能源公司,完成从单一水务业务到水务、环保双业务领域的升级。公司控股股东为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2.1%,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资委。

2、完善水处理产业链布局,打造良好业务结构

目前公司业务涵盖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服务、环保业务三大板块,成功构建自来水供应、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处理、污泥处置、中水利用、垃圾发电等完整环保产业链,业务规模及综合效益居全国前列。2017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40亿元,净利润4.54亿元。其中自来水供应板块(包括自来水制售、供排水管网工程)贡献10.30亿元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59%;污水处理服务板块贡献5.16亿元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30%;环保业务板块(垃圾渗滤液处理、污水处理设备销售、垃圾发电)贡献1.95亿元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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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领域,公司2016年处理污水总量8.20亿吨,日均污水处理量224.66万吨;截至2017年,公司拥有13座污水处理厂,拥有成都市中心城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特许经营权。2017年公司三、四、五、八厂新增产能35万吨/日,污水处理费提价0.1元/吨,增厚业绩,助力提标改造。2016年污水处理量位于第一梯队。

公司自来水与污水处理服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82%,业务结构良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比值稳定在1以上,现金流充沛。加之公司具备多种手债券、股权、政策扶持贷款及国开发展基金等多种手段融资能力,助力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版图。

3、垄断成都污水处理市场,技改扩容提升产能。

公司持续深耕供排水市场,拥有丰富的工程和运营经验,在手项目已经具备相当体量,位居西部供排水市场第一和全国前列,规模优势突出。其中在供水领域,公司下属的成都市自来水公司拥有70年供水经验,2016年末公司共运营8座自来水厂,日均供水量达232万吨/日,2016全年供水量为8.49亿吨;在污水处理领域,公司2016年末共有31座污水处理厂,日均污水处理量达到225万吨/日,2016全年污水处理量为8.20亿吨。

公司在成都市供排水市场处于绝对垄断地位。截止2016年末,公司在成都市区的供水能力为228万吨/日,按照90%产能利用率和365天供应日测算,公司在成都市2016年供水总量达7.5亿吨,占成都市2016年自来水供应总量12.9亿吨的58%。截至2016年末,公司在成都市中心城区拥有7座污水处理厂, 分别为污水处理三—九厂,污水处理能力195万吨/天,基本实现对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全覆盖。

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对已有供水厂及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改扩容。公司已于2016年11月完成对第三、第四、第五、第八污水处理厂的扩能改造,其中第四污水处理厂扩建5万吨/日的处理能力,第三、五、八厂分别扩建10万立方米/日的处理能力,合计扩建35万吨/日。在市场整合和存量扩容双重推动下,公司售水总量自2011年的4.76亿吨增加至2016年7.07亿吨,污水处理量自2011年的4.62亿吨增加至2016年的8.20亿吨,期间复合增速分别为8.2%和12.1%,均维持稳健成长趋势。公司已投运项目规模普遍较大,规模效应发挥较为突出,再加上成都政府支付了较高的供水水费和污水处理费,共同推动公司盈利能力突出。



原标题:污水处理及运营管理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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