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按月对11个设区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排名,并根据排名情况进行资金奖惩和追责问责。月度倒排第一名的将被扣减财政资金300万元,累计3次倒排第一名的将公开约谈市政府负责人。”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河北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
全国首例
《办法》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印发实施
“去年以来,河北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仍有个别断面未达到考核要求,个别地区水质出现恶化。河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建立健全治理考核和问责机制,压实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高建民介绍说,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各地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确保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河北省起草了《办法》,经过多轮次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最终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印发实施,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办法》在借鉴先进经验基础上,结合河北水环境省情,确定以“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指数”作为排名依据,按月计算并对外通报排名,公布奖惩结果。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赵军全程参与了《办法》的制定工作,他向记者介绍说,这个达标指数是个“总分”,影响“总分”的有国(省)考断面达标率、重点县(市、区)断面达标率、重点涉水企业排放达标率三个单项“成绩”,三个单项成绩分别占总分比重的60%、30%、10%。
据了解,河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指数”涉及的排名指标,共覆盖了11个设区市的160多个县(市、区)、350多个断面、1800余家重点涉水企业,做到了国、省、市考核断面全覆盖、重要水体和重点涉水排放源全覆盖,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出各地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此外,对于辖区考核断面数量过少的雄安新区、定州市、辛集市,只参与年度考核,不参与月度通报排名。
奖惩问责
采取资金扣缴、预警通报、约谈问责、专项督察、区域限批等方式
赵军介绍说,“在奖惩问责上,《办法》综合运用资金扣缴、预警通报、约谈问责、专项督察、区域限批等方式,构筑起了多手段、立体化的通报排名奖惩问责机制。”
在资金奖惩方面,《办法》规定,对月度排名1至3名的设区市,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对倒排1至3名的市分别扣减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达标指数为100%的市只奖不惩。各市获得的奖励资金统筹用于本地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严禁挪作他用。
在预警提示和通报批评方面,《办法》规定,对月度倒排后3位或国(省)考断面未达标的市,进行预警提示;对地表水环境质量恶化、国(省)考断面达标率连续两个月同比下降的市,通报批评。
在公开约谈方面,《办法》规定,对月度倒排第一位累计3次,或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国(省)考断面达标率连续3个月同比下降,或国(省)考断面连续3个月未达到目标要求的市,公开约谈市政府负责人,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派员参加。
在专项督察和追责问责方面,《办法》规定,连续两次被约谈,或水环境质量严重恶化且造成社会影响,或未完成水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的市,由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督察组开展专项督察,在查清事实、区分责任的基础上提出问责建议,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有关部门予以追责问责。
在区域限批方面,《办法》规定,对连续3个月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国(省)考断面达标率连续3个月同比下降的市实施区域限批,直到连续3个月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后方可解除。
科学落地
与以水环境质量绝对好坏为标准不同,《办法》充分考虑到了当地水环境实际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办法》是否能科学落地?
面对记者的疑惑,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水环境管理处副处长赵宪伟解释说,“为保证《办法》的科学性、公平性、适用性,我们利用2018年各市月度地表水环境质量数据进行了逐月的预测分析。预测和评估结果表明,《办法》确定的排名变动能够反映出各地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绩,奖惩和问责机制有望充分调动各市县治水积极性,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公平性。”
“与一些省份以水环境质量绝对好坏为主要衡量标准不同,《办法》充分考虑到了河北的水环境实际。河北省流域水资源分布不均、各市地表水水质本底值相差较大,既有张承等地的优良水质,又有冀中南的Ⅴ类、劣Ⅴ类水质。如果单纯以水环境质量为评价标准,不利于调动水质本底差的地区治理积极性。”赵宪伟介绍说,“以考核促治理,河北省在《办法》制定中,更注重考察各地纵向比较的治理成效,能够激励各地主动加压主动作为,力促水环境质量不断好转。”
今年是河北省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二年,河北省将充分发挥“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制”考核指挥棒作用,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确保全省地表水74个国考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断面比例达到47.3%以上,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下降至29.7%以下;全省31个国考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原标题:河北省印发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 奖惩“指挥棒” 调动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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