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强调要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污染防治。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关注“三农”问题,农村脱贫和环境整治是重中之重,是决胜2020年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的关键,要坚决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农村环境问题是“三农”问题的突出短板
农村环境问题是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短板,更是“三农”问题的突出短板,解决好农村环境问题,事关乡村振兴大局,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要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打造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提出“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现全国行政村环境整治全覆盖。”浙江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起步早、方向准、举措实、成效好,积累了一套成功的经验模式,对全国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具有重要示范带动的参考借鉴作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面推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阶段性明显改善。
我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慢。我国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尚处于起步阶段。截至2016年底,仍有78%左右的行政村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35%的行政村没有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
中西部地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十分滞后。2016年东部地区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覆盖率分别为34.1%和84.4%,而中部地区仅为13.3%和50.13%,西部地区仅为12.4%和47.92%。
南北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从南北方治理差异来看,2016年南方地区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覆盖率分别为28.27%和71.67%,而北方地区仅为12.88%和51.81%,与南方还存在一定差距。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难度大。农村人口居住分散,各地区经济水平、自然地理、资源禀赋等差异大,不能简单复制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模式,需要结合村庄规划因地制宜采用合理的排放标准和治理模式。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存在五方面突出问题
资金缺口大。各地在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工作中,普遍存在建设资金和运维资金均缺乏的问题。尤其是基层政府,不仅要补齐建设资金的口子,还有筹集运维资金。农村环境整治的中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设施运维资金的筹集基本由地方政府负责,资金压力巨大。
设施运行率低。长期以来,我国各地农村污水处理工作普遍存在“重建设轻运维”的现象,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比例偏低,“晒太阳”现象突出。2017年国家审计署对多地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农村污水设施建成后闲置情况较为严重。除了各地污水处理设施闲置现象较为严重外,部分地区垃圾处理设施闲置现象同样十分突出。
相关规划缺乏统筹。我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引领作用不足,导致很多地区环境整治存在一定盲目性,造成资金浪费和使用不合理。
排放标准建设跟不上。我国没有发布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标准,2018年9月,生态环境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地于2019年6月前完成本省(市、区)的排放标准。目前,仅有宁夏、山西、北京、河北、浙江、福建、重庆、成都、陕西9省区市发布了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排放标准的不明确和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高目标,导致各地农村污水处理技术选择困难;并且盲目追求高标准,导致运维成本过高、地方财政不能承受而无法正常运维。
村民主体作用未充分发挥。很多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未充分发挥村民主体意识,村民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积极性不高,自主投工投劳的热情和积极性还不强,存在着“政府干、农民看”的现象。部分地区村民还会因为地方风俗等因素的影响,不愿意在自家房屋旁边安装污水处理设施,甚至存在阻挠工程施工的现象。农户收费机制尚未建立,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村尚未建立起农户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机制,绝大部分地区没有开展收费工作。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须找好发力点,持续推进,久久为功
强化规范和指导。捋顺管理体制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规范指导加快完善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实施分类分区引导和规范。
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对中西部贫困地区的支持,优化调整资金用途,由“重建设”向“建设运维并重”转变。推动地方政府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大资金盘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金融政策向农村环境整治倾斜的力度。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坚持县域一盘棋,结合城镇化进程,明确村庄定位和发展思路,科学规划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方式和布局,避免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搞运动式建设、重复建设和大拆大建。鼓励采取特许经营、PPP、购买服务等方式,采取组合开发模式,高低收益相搭配,推行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吸引第三方治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运用智慧化管理提升监管水平。
推进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积极探索环境整治农户付费制度。加强宣传,将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等村庄管理制定中,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加强对青少年环保意识的培养,通过“小手牵大手”,带动长辈改变落后的生活习惯。
董战峰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研究员
原标题: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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