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推进,河北省农村面貌发生很大变化,但垃圾处理、污水治理仍是农村环境治理中的短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建设美丽乡村。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河北省委副主委、唐山市人民医院院长胡万宁建议,应以县(市、区)为单位,明确县、乡(镇)、村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对农村垃圾污水实行集中治理,全面提升治理能力。
胡万宁委员在基层调研中发现,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污水治理面临着诸多难题:农村人口多、面积大,生产生活垃圾数量大、种类多、污染范围广,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农村农业生产产出低,而垃圾污水治理成本大、费用高,很多地方缺乏垃圾处理资金。同时,受传统生活方式影响,广大农民群众的垃圾污水治理观念淡薄,积极性不高,加大了治理难度。
胡万宁委员建议,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在涉农补贴中增列垃圾治理、污水处理专项经费,确保治理长效化。要着眼长远发展,搞好农村环境规划,将垃圾污水治理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治理整体工作,并制定相关治理标准,定期进行监督考核。要制定细化农作物种植标准,减少种植过程中化肥、农药对土地和水的污染。还要加强宣传教育,逐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自觉接受、支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作。
原标题:【两会好声音】胡万宁委员建议:对农村垃圾污水实行集中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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