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现将“漯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漯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拟建地点:漯河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四期预留用地
建设内容:漯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服务面积为漯河市区及舞阳县辖区,建设用地面积133.08亩,建构筑物占地面积36928m2,主要建设办公楼、垃圾焚烧和发电车间、垃圾收储池及其他配套设施。设2条处理能力为750t/d(合计1500t/d)的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线,采用2×750t/dSITY2000逆推式机械炉排焚烧炉+1×3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系统+袋式除尘器组合烟气净化系统、渗滤液处理单元。
二、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噪声、扬尘、固废等。施工期的环境保护重在环境管理,经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合理的施工时间,加强管理后,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均可控制在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范围内,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的环境影响
运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1)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烟气对周围空气质量的影响;(2)本项目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冲洗废水等对水环境的影响;(3)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各类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主要环保措施:
1.烟气处理:烟气采用“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工艺,全面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及欧盟2000排放标准;
2.渗滤液处理:渗滤液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一级AO+MBR(二级AO+超滤)+NF(纳滤)+RO(反渗透)”工艺处理后,部分用于循环水补水;
3.炉渣处理:炉渣进行综合处理或运送至配套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4.飞灰处理:飞灰固化处理后安全填埋;
5.恶臭控制:在恶臭污染工位,采用负压引风进入焚烧炉焚烧;
6.噪声:采取声源控制、隔声、减振、绿化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发邮件或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或者通过网络链接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为:漯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报告.pdf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受到项目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专家和社会团体对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将从国家生态环境部下载的公众意见表填好后,可通过信函、自选、电话联系建设单位上门取件等方式提交我公司。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邮寄或自送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与嵩山路交叉口中国银行大厦15楼
建设单位: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838099863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原标题:漯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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