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8日至2月3日,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公示拟列入南通市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清单的企业(第二批)。根据《关于修订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大气办〔2019〕1号)及《关于增补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

首页> 大气治理> 脱硫脱硝> 烟气脱硫> 市场> 正文

南通市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清单的企业(第二批)

2019-01-30 15:14 来源: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 月 3 日,南通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 议办公室公示拟列入南通市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清单的企业(第二批)。

根据《关于修订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 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大气办〔2019〕1 号)及《关于增补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 豁免企业的通告》(苏环办〔2019〕13 号),市生态环境局会同 市发改委、工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了秋冬 季错峰生产停限产豁免企业增补申报工作。

结合各县(市、区) 的初步审核和市级部门复核结果,初步确定 29 家企业作为南通市 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第二批豁免企业。根据要 求,现将相关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致电 0513-59002795,或将意见发送 至邮箱:ntwf12369@126.com。

142615.png

142625.png

142634.png

142642.png

142651 (1).png

142700.png

原标题:南通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清单的企业(第二批)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