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唐河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唐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环保能源热电联产)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于2018年12月28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于2018年12月29日发布预中标结果公示。唐河县城市管理局于2019年1月9日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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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唐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环保能源热电联产)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19-01-17 11:16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唐河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唐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环保能源热电联产)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于2018年12月28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于2018年12月29日发布预中标结果公示。唐河县城市管理局于2019年1月9日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按照评标报告推荐排序,依次对社会资本方进行谈判,根据谈判结果,确定了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唐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环保能源热电联产)PPP项目

二、采购编号:THGGZY-ZCGK2018-049

三、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四、项目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选厂址位于唐河县上屯镇政府以西约2公里处,项目总用地面积99142㎡。总体规划分两期新建一座日处理12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本项目为一期并预留二期建设用地,一期规模800吨/日,建设2×400吨/日的焚烧线,购置2×400吨/日焚烧炉+1×15MW抽凝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300 m3/d的渗滤液处理车间。

五、采购需求

1、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2、运作模式:采用B0T(Build-Operate—Transfe,建设-运管-移交)运作模式;由选中社会资本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融资、设计、建设和管理运营。政府方依约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用,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完好地交给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

3、项目投资:一期工程总投资40226.56万元,资金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项目公司资本金部分由中选社会资本方出资,资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其他资金可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等方式筹集;本项目由社会投资人全额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社会投资人在项目公司的占股比例为 100%。

4、技术要求:焚烧工艺采用国内先进的、技术成熟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炉单台日处理能力为 400 吨。垃圾焚烧烟气排放指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全面达到欧盟2000/76/EC标准,渗滤液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回收利用后零排放,炉渣综合利用或运送至指定场所,焚烧飞灰经固化稳定后运至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

5、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

6、其他采购需求:本项目将纳入项目所在地静脉产业园统筹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8年12月28日

评标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孟惠南、王晓航、刘敬霞、薛 涛、蔡振伟

七、采购结果确认谈判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李根长、曹改、刘向成、段振浩、江博文、刘汝杰

唐河县城市管理局于2019年1月9日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按照评标报告推荐排序,对社会资本方就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通过谈判,唐河县城市管理局率先与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达成一致。

八、中标信息:

中标社会资本方: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国宪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9号10层1106

联系方式:010-84603818

投标报价: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58.65元/吨

建设周期(不含项目前期工作):18月

运营周期(含移交):28年

运作模式:采用B0T(Build-Operate—Transfe,建设-运管-移交)运作模式。

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

其他采购需求:本项目将纳入项目所在地静脉产业园统筹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

九、本公告发布媒体:《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十、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唐河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唐河县文峰北路

联 系 人:王光伟

电 话:13838962478

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唐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三号楼三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7-68513369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23号院

联 系 人:刘亚猛

电 话:17788133927

十一、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点击下载]

唐河县城市管理局

中建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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