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垃圾分类的推广与深入,建筑垃圾成了垃圾管理与处置的突出短板之一。建筑垃圾的定向资源化,是解决目前建筑垃圾激增、组分复杂、出路受限的主要方法,也是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一个关键环节。鉴于此,上海交通大学楼紫阳课题组通过前期研究和企业调研,结合《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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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资源化: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置的路径探索

2019-01-11 11:13 来源: 固废观察 作者: 楼紫阳

随着垃圾分类的推广与深入,建筑垃圾成了垃圾管理与处置的突出短板之一。建筑垃圾的定向资源化,是解决目前建筑垃圾激增、组分复杂、出路受限的主要方法,也是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一个关键环节。鉴于此,上海交通大学楼紫阳课题组通过前期研究和企业调研,结合《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沪府令57号)的内容,提出应该在明确建筑垃圾分类标准、推动资源化技术更新、建立循环利用基地和促进大数据平台保障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发力,从而为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置的有序推进提供参考。

建筑垃圾处置存在的问题

(一)产量激增、组分日益复杂

建筑垃圾的产量、组分与城市的建设情况密切相关。以上海为例,2011年以来,建筑垃圾年均达到450万吨以上(图1),其组分也从以开挖、拆房、桩孔泥浆等产生垃圾为主(上世纪90年代,建筑装潢垃圾量仅占总量的10%),转变为装修垃圾与建筑垃圾并重状态。当前,特别是在大规模“五违四必”后,建筑垃圾产量和组分更加多样,不少违章工业建筑混杂其中。前期对化工等行业一般建筑废物、以及火灾、爆炸、地震灾区等灾害性建筑废物分析显示:建筑废物中污染组分各异,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而现有的混合处理将大大增加后续处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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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义不清、分类识别不明确

建筑垃圾相关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和《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2018年1月1日实施),都对建筑垃圾进行了定义,也提高了其分类识别度。但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盲区,例如开挖垃圾及建材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以及不同工业区域拆除的混有污染物的一些建筑垃圾等,其归类未能明确,增加了基层的管理难度。

(三)资源化利用过程复杂、处理技术门槛高

资源化是建筑垃圾出路的必然选择,但建筑垃圾赋存形式的分散性、理化特性的不确定性、获得渠道与数量的不稳定性以及使用范围的狭窄性等,使得其资源化利用过程较为复杂。特别是目前缺乏对大宗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深加工技术,分选技术也较为薄弱,主要依靠人工快速分拣,处置技术和方式单一。同时各分拣中转站压力巨大,除较纯净的废弃混凝土已小规模循环利用产业化外,对装修垃圾和混杂石膏板、木头、编织袋、塑料较多的拆迁垃圾难以处置,这些前端技术瓶颈导致后续产品附加值低。此外,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前期投资大、回报周期长、研发成本高,无形中给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也增加了门槛。目前来看,从事建筑垃圾定向资源化产品链的设计和研发的单位偏少,缺少应用技术与产业化示范,制约了产学研一体化升级路径。

(四)缺乏信息支撑平台、推广使用受限

现有建筑垃圾资源化路径包括填坑、筑路、以及绿色建材等多种利用方式,但由于缺乏相应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导致建筑垃圾需求和供需之间的配伍信息不对称,再生利用率严重偏低(资源化率在10%左右),再生产品单一,缺乏市场竞争力。而且部分再生产品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资源化过程中责任主体难以界定,这又在另一方面导致再生建材和再生原料的消费群体缺失,推广和使用中受“歧视”。虽然《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沪府令57号),提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实行强制使用,但没有相关产品标准配合以及产品溯源信息,不利于后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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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定向资源化的对策建议

明确建筑垃圾分类标准,推进监管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建筑垃圾定向资源化是应对产量急增、组分复杂的重要途径,其前端的分类收集是保证后续有效运行的关键。建议进一步细分建筑垃圾的分类,特别是存在归类盲区的废弃物,要明确其判断标准。从建筑垃圾的监管来看,目前工程源和生活源的建筑垃圾的监管较为明确,由市住建委为主要监管部门,然而对于工业源的建筑垃圾的范围界定和监管部门没有明确,这部分不仅包含建材原料,可能还包含所沾染的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危险废物,需要理顺各自的监管范围。同时,建筑垃圾处理项目具有 “公共产品”属性,可采取“政府特许经营权”方式运作,通过提升运营资质门槛,对符合条件企业可采取固定场地处置和移动处置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种处置手段的优势。

推动建筑垃圾处置技术更新,拓宽资源化路径

我国对建筑废物利用的工艺缺乏相关持续研究,借鉴国外技术较多,亟需探索适合我国特征的资源化利用技术。因此,可依靠一些学术机构和大型企业,基于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开发、实证研究等,研发未来可期的有效资源化技术,推进建筑垃圾处置从低技术含量路径(如填坑造地、围海造田、围地造山和替代路基材料等)逐渐走向精细化的资源化路径(如粉碎制成再生骨料、再生砂粉甚至再生砖等)。另外,可充分利用上海市靠海条件,积极拓展一般建筑垃圾的合理化利用去向,比如利用建筑垃圾造岛、造山或者打造生态型、公园型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作为上海的新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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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龙头企业,完善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产业链建设

基于建筑垃圾的特性,可利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规划、财政或者税收政策扶持等手段,积极鼓励骨干企业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领域。通过培育龙头企业,发力绿色建材市场,将有助于形成建筑垃圾“拆除——破碎分选装备——建筑垃圾回收系统——绿色建材——智能管理系统”的产业示范链。这其中,特别需要将建筑垃圾处置企业作为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建议政府提供合规性土地建立工程示范。比如,土地弹性出让方式,按照工厂项目的实际存续年限来转让项目土地所有权,项目结束后土地归还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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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建筑垃圾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供需匹配有效保障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系统包括收集运输、中间资源化处理和残渣处置三个阶段,保证整个处置过程来料清晰、有据可查、风险可控是十分重要的。建议推进建筑垃圾大数据平台建设,通过供需匹配明确辖区内建筑垃圾去向,把各个处置单位孤岛,串联成一个相互关联的受纳库,为解决建筑垃圾的定向资源化处理提供指导。同时,对于来源复杂的建筑垃圾,比如,受污染企业拆迁废物、搬迁的废弃工厂车间及由于安全事故毁坏的工厂车间产生的建筑废物,严格实施分类管理要求,识别其危险特性,并采用一些行之有效的解毒方式。此外,建议对上海市辖区内各种大宗建筑垃圾消纳能力进行梳理探底,不仅仅基于现在末端统计数据的预测,还应按照经济结构转型和城市发展规划,预测上海市实际建筑垃圾产生特征,作为全市建筑垃圾处置托底工作,特别需要考虑大建设结束后,建筑垃圾消纳的问题和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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